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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掬乐对纽约并没存留多少美妙记忆,不过他挺喜欢这儿的秋天,天候宜人,不会太冷,适合睡觉——尽管在那一年里,他其实没怎享受到这项福利。
醒来的时候,天气很好。
床铺干软,厚度适中,细致布料擦过裸肤的触感尤其舒适,安掬乐舒服吟叹,可伴随清醒而来,身体的酸软疼痛实在不忍忽视,尤其内部隐约残留着被人开凿穿刺的火烫感,令他略感难挨。
有人牢牢箍紧他腰肢,他动了动,瞥头一看,青年抱着他睡得正深,还难得发出细微鼾声,显示疲惫程度。
安掬乐爬起来睐望,倒是稀奇了,说青年像狗,平时真像。他睡得一向很浅,警觉性高,但凡安掬乐醒来动身,都会跟着睁眼,这会却相当的沉,除呼吸外毫无其他动静,安掬乐好玩地戳他脸,也没反应。
「噗。」他笑了一声,挪开青年沉重手臂,爬下床铺。
「呜哇……」一室狼藉,除却床铺以外的地方,衣物四散,昨晚那件军服更是称职地履行了它的存在意义(?),直到安掬乐三度射精高潮前,都没能脱下它。
「咚」一声,安掬乐刚下床就腿软,做了个标准的失意体前屈。
简称orz……
声音很大,杜言陌就是遭睡神绑票也得有点意识了。「呃……菊花先生?」他朦胧睁眼,看见安掬乐摆了一个很销魂的POSE,连忙掀被上前,很习惯地将人捞起,搁回床上。
「要上厕所?」他揉揉眼,问。
安掬乐点头。「嗯,还有刷牙跟洗脸。」
他睡前有被「清理」过,这最后一次在浴室里,能出来的都出来了,不过人类身体一向尽职,失去的都会再回来,杜言陌搀着他进厕所,服务到家地给安掬乐扶唧唧,对准马桶。
安掬乐点点点。「不必了,我自己来。」
「乖。」杜言陌亲他耳朵,貌似没完全清醒,安掬乐都不知他到底真的装的:青年刚醒都会特别执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讲不听。
看人排泄究竟有何乐趣……安掬乐不懂,也不太想懂,习惯是魔鬼,这么多年下来居然麻木了,虽然若能给他选,他依然偏好自己来。
解决完生理需求,杜言陌把牙刷毛递到他嘴边。「来。」
「……」安掬乐抬眸瞥他,应该还没醒……罢罢罢。「啊~」
杜言陌给他刷牙又洗脸,过程里心情愉快地哼起了歌。安掬乐心说好啦随你了,就连最后回床上都是被抱着过去。
青年贲起肌理手感相当好,安掬乐手虽然疼,仍愉悦地摸了好几把。
他乳头肿痛,前一晚捏玩得狠了,骤然他似想到什么问:「想不想给我穿个乳环?」
「噗!」杜言陌自认在性爱方面除了喜欢把人折腾得动不了,全靠自己帮忙搭手之外,应无其他特殊嗜好……昨晚是突发奇想,刚好背包里有救难绳,并非真心迷上SM。
不知恋人哪来的疯狂念想,他雷完镇定安抚。「你怕疼。」
安掬乐呶呶嘴,无法否定,是人都怕疼,何况他挨过,比常人更怕,即便爱美也没穿耳洞,戴的全是夹式或磁式。
「别乱来。」杜言陌怕他冲动去弄,出言提醒,他握住他左腕,亲吻上头疤痕——历经岁月,那痕迹越发浅淡,不细瞧有时还瞧不出,安掬乐自己都常忘记它存在,杜言陌却会翻来覆去地看,一副比他还痛的样子。
他不是计较安掬乐曾为其他男人割腕,而是在意他受过的疼。
安掬乐明白,所以他珍惜自己,平日用个美工刀都小心翼翼,怕割到,不知情的以为他胆小怕疼——呃,确实没错,可真正的原因是他怕青年看了心疼。
爱情使人犯傻犯贱,以前安掬乐挺同意这句话,现在倒有了些不同看法。
一份真正美好的感情,不该让人下堕,而是更加地珍重自己。
它令你感觉美丽,像个宝物,闪闪发亮……再舍不得伤自己一星半点。
因为有个人,会比你更痛。
出版社放了三天假,两个人都饿狠了,叫来客房服务。安掬乐盘腿坐在床上,边给松饼抹奶油边问青年:「来过纽约没?」
青年答:「来过一次。」
安掬乐挑眉,咬了口松饼。「哦,何时?」
杜言陌揩下他嘴角奶油,舔进嘴里。「大约一年多前,来参加城市马拉松赛。」
「……」安掬乐持抹刀的手有点儿颤,他搁下刀,想喝咖啡,杜言陌早他一步将杯子送上,他饮了一口,平复下略微翻动的情绪,问出一个大约日期。「是不是这时?」
详细日子杜言陌记不得了,但前后差不多。「对。」
安掬乐哭笑不得。「你们在跑时,我人在对街的咖啡厅。」比赛很小,媒体并无刻意报导,那天他在公司里迎接完晨阳,打算吃个早午餐再回家洗澡睡觉,就见窗外矫健身影,道道掠过。
除了运动和恐怖攻击之外,你不会看见美国人大规模的跑——废话,安掬乐拿手机查了一下城市新闻,确实有马拉松比赛,他近期忙禄疏忽了。
报导并没载明参加选手,他心念一动,默默拿起托盘移往窗边,悄悄看完全程,中途上下眼皮不停打架,他叫了杯特浓美式,搞得之后想睡又睡不着,痛苦得要命。
人太多了,他没看见青年,没想他真的有参赛。
杜言陌听着,心情复杂,滋味百般。那是他回台前最后一次在国外跑马拉松,他一直坚信恋人仍在台湾,不料他已抛下一切来了纽约,甚至与他相隔不到一街……他却只顾前跑,压根儿没留意周旁风景。
他以为自己在前进,可事实上错过的远比得到的多。
青年敛眼,并无多语,他坐在安掬乐背后,手臂自他腋下穿过,双手掌叠在恋人胸前,下巴靠在他肩上。「还好……」
还好,他仍爱他。
他们没有错过。
不敢责怪,但也不是全无怨怼……理性理解,感情却矛盾地频频想问为什么?这么爱我,为何能不要我?可他其实懂,或许就是太爱了才离开,不忍见情感变质,他就连走后都不忘偷偷注视,做自己最忠实强大的粉丝。
杜言陌一边叹息,一边抱紧他,至少眼下他在他怀里,他便再无所求。
他这声叹气擦过安掬乐耳边,他侧首抬眼,看见青年表情,只能苦笑。
据说狗跟孩子格外记疼,青年真把两者占全了。
总归人都来了,安掬乐拉人随处逛逛,他没怎玩过纽约,一路上竟比杜言陌还显兴奋。
杜言陌对城市街景毫无兴致,他更喜欢大漠风光、飞瀑丛林,安掬乐晃了几处,见青年兴致不高昂,遂镇定下来问:「接下来想去哪?」
杜言陌想不出来,只好说:「你高兴就好。」
安掬乐「茄」一声,出来玩最怕这种不冷不热的。反正瞎晃一天,肚子也饿了,索性带着青年去吃饭。
他特意搭地铁过去,安掬乐一般最讨厌人挤人,如此也要坚持去吃的餐厅,杜言陌多少好奇。
那是一间中菜馆,招牌破旧,里头人声吵杂,一推门便闻到浓浓油香味,掌勺的老板将菜搁到前台,刚巧看见安掬乐,粗犷的脸展露惊喜:「哟,这是谁呀?哪阵风把您这爷给请回来了唷!」
安掬乐笑笑。「菜单换过没?」
「没,就那样!」老板一指墙壁,斑驳水泥墙上挂满牌子,中英交杂,杜言陌跟随一瞧,当场无言。
「呃……Red burned lion head?」红、烧、狮子……头?
老板点头。「我们招牌菜唷!」
「……」不仅如此,麻婆豆腐叫Bean curd made by a pock-marked woman;鱼香肉丝叫shredded pork in garlic sauce……忒直白了。
老板:「点什么?」
安掬乐:「老样子。」
「好咧~」老板应声去准备,安掬乐领杜言陌随处觅了个位子坐下,餐馆小却生意兴隆,多数是黑发墨眼的东方人在异乡打拼同时来寻一点家乡,每个人来往间尽是放松神态,因为这儿只需动嘴,无须耗脑。
再大的苦闷,面对热腾腾的吃食,都能暂时打消。
服务生把几样菜端上来,杜言陌看见安掬乐所谓的「老样子」,有些怔忡。
红艳艳的糖醋排骨,香气扑鼻。
安掬乐给他递筷子,这年头兴环保,餐馆里多数采用自己的碗筷,杜言陌偶尔觉得可惜:他喜欢看安掬乐给他搓竹筷。
「老板配方是按我建议调的,不知有没改变……吃吃看?」
「嗯。」杜言陌夹起一块吃了,随后惊诧。「……和你做的味道一样。」
「废话,就说是我给的配方了。」安掬乐敲他额头,随即做了个闪避姿势。「怕你嘴里喷龙,我躲一躲。」
杜言陌哭笑不得,专心用膳,这是他最爱的菜,行走世界各地,遇见中菜馆他总会忍不住进去尝尝,可糖醋排骨但凡一点用料差异,味道就不同,他看过安掬乐做菜,十分随性,唯独糖醋排骨他会用量勺,放料前仔细斟酌,认真得像在进行一场化学试验,一点儿比例都不能出错。
安掬乐:「好吃吗?」
相近味道,怎会不好吃?杜言陌点头又答:「我更喜欢你做的。」
居然还懂恭维。安掬乐笑得眉毛都弯了,「哦,差在哪?」
「这个。」说罢,青年侧过身来,不顾嘴边沾濡红艳酱汁,大剌剌贴上对方唇瓣,安掬乐惊讶了一下,周遭人依旧自顾自地吃饭闲聊,没特别干涉他们这儿——这就是纽约客的优点,他们冷漠,却足够尊重。
安掬乐舔去嘴角酱汁,捏了把青年的脸。「满嘴糖醋味。」
又甜又酸、又酸……又甜。
吃完安掬乐又捎了一份饺子,那是二厨请他的。东西很好吃、店员很热情……热情过头了,明知没必要,杜言陌仍略在意,身边这人似乎不论去哪儿都能招人喜欢,甚至不分男女老少。
就连路边金发正妹,擦肩而过之际亦不忘抛媚眼。「Oh,prettyboy.」
又瞟了一眼杜言陌。「hot man.」
杜言陌:「……」
「Thanks.」安掬乐大方回以飞吻,一个boy一个man,讲是讲对了,可对象不对……杜言陌眺望远方,预感默默成真,恋人越活越逆天,时间法则在他身上简直谬论,行都行不通。
安掬乐窥见他复杂表情。「等一下,不会吧……你在意?」
杜言陌叹气。「菊花先生,你就别再挖苦我了……」
瞧青年窘得耳根泛红,他这副动摇模样千年罕见,安掬乐噗哈哈哈,笑得没心没肺。好怀念喔~养成真是双面刀啊,一方面看着年纪小的对象在自身灌溉下益发茁壮,很有成就感;可另一方面又日日担心被追赶、甚至超越,为此心慌难耐、夜夜难眠。安掬乐:「嗳,想不想知道人家维持青春的秘诀?」
「……你讲吧。」
安掬乐学电视上那些广告女明星,歪一边肩膀,支手撑下巴:「死都不能老。」
杜言陌:「啊?」
安掬乐蓦然正色。「每天照镜子,对自己说上一百次:老了胖了丑了不漂亮了就去死,运用强大的意志力活化体内细胞,让它们积极新陈代谢,万不能偷一次懒。」
虽说早知他嘴里不会出现正经答案,但这实在是……「你完全可以松懈一点。」
尽管这种想法很幼稚,但他真心希望这个人不要太勤奋,变老变胖变丑不漂亮都无所谓,别再具备任何吸引力,他最美最好的部分,他一个人知悉就够。
安掬乐笑笑没答,他向来顺着青年,不过一生唯有这事,绝对不会按他意思:爱情最禁不起安逸懈怠、得过且过,得到了就放任自己享受成果,就让你为我紧张牵挂操碎了心,再没别的精力可去关注别人。
杜言陌忽然觉得毛毛的。「菊花先生……你好像有点恐怖。」
「嗯哼~」这就是传说中「哼哼计画通り」的表情,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算了,不逛了。」
杜言陌:「?」
「回去了。」安掬乐道,既然杜言陌对都市街景毫无兴致,不如小俩口窝在舒适饭店里,你侬我侬、厮磨一番。
这是杜言陌最希望的行程,他握住安掬乐的手,浅浅一笑。「好。」
安掬乐:「……」
「?」杜言陌不解他反应怎忽然像一只被掐住的青蛙。「怎么了?」
「……没事。」安掬乐偷偷抽出手,怕青年触及脉搏,发现自己异于平时的迅快频率。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好像可以,他近乎魔怔地望向杜言陌眉眼,加加减减下来也看十年了,没意外的话,接下来的二十、三十年,他依旧能够为他一枚笑意,心跳若此。
究竟是谁有计画地套牢了谁?还真说不准。
大抵就是到死前,也分不清。
◎ ◎ ◎
第三天。
杜言陌醒时发现身旁床铺很凉,显示枕边人已起来了一段时间。
短期内来回奔波,他难得睡得这么深,深得连枕边人离床,都没感觉。
他眨眨眼,翻身下床,房里无声,他以为人在厕室里……一推门,没人。
他略微纳闷,不过生理需求胜于一切,杜言陌掀开马桶盖——「嗨~亲爱的早安,我有事出去一趟,过十二点再来找我喔!」外加一幅唧唧喷水图……杜言陌沉默半晌,吁口气,将贴在马桶盖内面的纸条撕下,搁一旁先。
冲完马桶,他边刷牙边想:不知恋人又在玩啥把戏,可最恐怖的,还是对这一切默默习惯,十足淡定的自己。
现在是早上十点,离中午还有两小时,杜言陌用了餐,见时间差不多了,准备换衣,一打开行李包见外出服上又黏了一张纸条,上头载明时间和地图,有种冒险游戏的味道。
秋高气爽,饭店外空气略显干冷,衬托阳光格外宜人,天空比想象中来得高,饭店一旁便是赫赫有名的中央公园,深秋时节,金黄色的银杏树成了绝佳美景,惹得步调忙碌的城市人也不禁驻足。
公园很大,杜言陌按照恋人指示前往,他走了一会,不知名的铜像之前,男人手插外衣口袋,戴着耳机,一脸闲适地睐望天空。
他侧脸美丽,平素很闹,唯恐天下不乱,可独自一人时的那分安和恬静,又能丝毫不冲突。
杜言陌脚步有刹那的凝顿。他像回到很多年前那个夜里,汲着一身夜露及找不到方向的徬徨,来到一个与他相隔两个世界的地方。他踌躇犹疑,迟迟不敢踏入,然在看见这人扯嘴淡笑瞬间,心念一动,就过去了。
从此人生风貌,再不相同。
如今那人依旧任他走来,杜言陌俯在他耳边,摘下一边耳机问:「听什么?」
「要听?」安掬乐愣了一下,将耳机塞进杜言陌右耳里。他听歌范围极广,有时前一秒才在放近似歌剧的东西,后一秒阿吉仔沧桑歌声响起:「哇比别郎卡认真……」这回杜言陌听见一道复古老旧的旋律,一个嗓音低厚的老外在唱:「New York…New York…」
「纽约纽约?」
「嗯,一部电影主题曲。一男一女来纽约发展圆梦,相遇相知相惜相恋,最终却抗不过各种现实压力,分手了。」说起这种悲剧,安掬乐始终面带笑容。「跟你说,城市会吃人。」
他张牙舞爪,学恐怖片里鬼怪吓人,城市让人武装,一点一点吃掉温情,失去热度。不过此刻风景金黄暖人,寂静清和,和吃人之类一概扯不上关系。
只是剧情听来很不吉利,因对梦想的共鸣而相爱,最后又因梦想而分开。
安掬乐察觉他表情不对,不由苦笑。这傻小子,啥都能往歪处想。「一个故事而已,我们可以听别的……」
他垂头摁随身听,稍长发丝被风拂开,杜言陌看见他左耳垂上多了一个红宝石耳环。
光泽艳美,恍如传说里的荧惑,杜言陌被那道光芒吸引,伸手碰触……不是磁的。
「痛。」安掬乐肩膀一缩,抱怨道:「咿咿咿,轻点,早上刚穿的。」
「穿?」
「嗯,你看。」安掬乐把耳垂翻给他看,后方有一根针穿过。
杜言陌惊诧,男人平素最怕疼,爱美至极,却死不肯伤及体肤、穿耳刺洞,怎来了异国突然改了念头?「你早上就是去用这个?」
「嘿啊。」安掬乐:「呐,宝石好看吗?」
杜言陌:「好看。」
安掬乐语不惊人死不休。「用你头发做的。」
「……」
「哗,你表情好扭曲,超正点。」看恐怖片都没这般动摇,安掬乐拿手机想拍,却被制止。
青年目光荧荧。「为什么做这个?」
「很浪漫啊!」安掬乐笑眯眯,棕眸映着周遭金黄暖景,瞳孔似淡了一层颜色般的透明。「本想给你当生日惊喜,现在提早了……不喜欢?」
「我不会讲。」头发做宝石,乍听之下有点儿恐怖,可若深思里头含义,他心底一阵晃摇,安掬乐肤白,和红色极为合适,清润的漂亮里又添进一抹艳色。「……你不会真有打算穿在乳头上?」
安掬乐:「对啊!不过你一脸反对,就算了。」
「……」杜言陌不知自己该松口气抑或……失望?跟这个人在一起,每天都像圣诞节,一地拆不完的「惊喜」,心理素质不够强烈,肯定挨受不起。
他伸手轻触男人脸畔,将指尖溢出的依恋细细涂抹在他肌肤上。安掬乐如一只被抚摸的小猫,表情享受地把脸埋进他粗砺指掌,他发梢晃动,荧光若隐若现,螫进杜言陌眼睛深处,那宝石里有自己的细胞,他的一部分就这么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占了这人身体一处,说不尽的亲昵。
这才是安掬乐真正要送他的「礼物」。
杜言陌望着他,过很久,吁了口气。
他把人扯进怀里,力道大得扫动地上落叶,连同尘土扬起一点,复又落下。他抱很紧,抱得安掬乐双脚腾空,有点儿难受,却没吭半声。
杜言陌:「菊花先生,原来……你都懂。」
是啊,他懂,当然懂。
每分每秒无时无刻都在注视这人,生怕错过一点,怎能不懂?
懂青年的不安及惶然,那些无法以单薄的言语安抚的害怕,终归只能仰赖时间证明,问题耗时太长,他舍不得。
他乐意青年为他操心惦挂,却万万不能伤心被挂。后者他那样做过一次,不会再做了,也没力气做,他任由对方抱着,忽然就说了一句:「我爱你。」
杜言陌愣住了。
「噗。」安掬乐好笑,捏他脸。「你干么那么惊讶?」
「因为……」他不记得安掬乐上回讲是何时了,何况他一直表现得很明白,所以他也没追问,未料如今回归言语,竟能产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感动。「我好久……没听你讲。」
「也对,我好久没讲了。」他荤腥不忌,什么都敢讲,唯独心里话害怕说多了,就少一点分量,最后就越来越薄了。
然而一些必要言语,终究不能省。他摊手,「你看,我都变态得能拿你头发做宝石戴身上了,你还怕什么?」
杜言陌被他说住,刹时怔忡。是啊,他还怕什么?
他答不出来,可安掬乐依旧能懂,因为自己也一样: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唯恐漏了那么一点,减低了在对方心中分量,怕爱不能维持,成日忧虑得没完没了。
说到底三个字:想太多。
青年是他的镜子,安慰他就像在安慰自己。「相信我,你够好了,别再不安,担心我不爱你……想去哪就去哪,做你想做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杜言陌眼眶热了,他揽紧安掬乐,声音明显哑了不少。「我只想做你的人。」
安掬乐笑了笑。「你早就是了。」
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他一手培育出来的,最好的男人。「你想想,一生能有几个十年?我好不容易养出一个称手的,凭什么白白便宜别人?那我死了都无法瞑目。」
「嗯。」杜言陌把脸埋进安掬乐颈间,讨宠一般地蹭。「嗯,我是你的,你别给别人。」
我也不会把你给别人。
他不会再因一点不安轻言退赛,可同时他也会毫不犹豫选择在任何一刻,果断抛下一切,倾尽所有力量回到这个人身边。
这不是牺牲,有时候认清轻重,放弃某样东西比取得更需要力量。
他轻轻吻了吻安掬乐左耳垂,回了他不一样的三个字:「谢谢你。」
谢谢你包容我的软弱。
谢谢你给我信心。
谢谢你爱我。
从春至秋,四季更迭,不论身处何方,他终于不再害怕,听见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