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崇燃瞄了他一眼,难得打开了话匣子。
“他还一定要让我和崇煜都学美术,说是什么子承父业。”说着他又自嘲似的苦笑了声,“那把吉他是我高中时候用的,本来都被他扔了,后来又被我晚上偷着从楼下垃圾桶里捡了回来,一直藏在床底下。”
薄雨铭懒洋洋地半眯着眼睛,隐约忆起了从前的某些场景,“怪不得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说你不弹吉他。”
周崇燃眼底含笑,若有所指道:“只可惜我遇到的是你们。”
只可惜他遇到的是群青,遇到的是几个疯子傻子,几个一腔热血、和他一样满怀纯粹的年轻人们。
因为遇见的是他们,所以那把原本被折断了的琴,又在心里得以复原了起来。
“但现在……跟玩乐队相比,你好像更喜欢画画了。”薄雨铭一手撑起脑袋,懒洋洋地抖着腿,一边揶揄道。
“喜欢倒也谈不上。”周崇燃清了清略哑的喉咙。
或许是因为抽了太多的烟,不知从何时起,他的嗓音已经不再像年轻时的那样清澈干净,反而多了几分成熟的厚重感,听起来像是低沉的大提琴音。
“我以前总觉得,在学美术这件事上,还是崇煜更有天赋一些。”周崇燃想了想又继续说道。
“但后来才发现,当人足够熟悉一件事的时候,得心应手几乎成了本能。只要重复不停地画,就能消磨掉许多熬不过去的时间,忘不掉的事也能暂时抛之脑后,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还挺适合当个画家的。”
“你画得很好。”
一旁,薄雨铭安静望着他的侧脸,目光开始变得有些失焦。
他想起从前,忘了是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也答应过周崇燃,以后有空要来林城看看。
看完林城还不够,一定要再往北,顺道去万州的那间号称摇滚聚集地的“Freaky”酒吧见识一圈,认识更多的乐队,最好再拼两回场。
当时允诺确实满怀热忱,可惜一不留神,他就缺席了周崇燃好多年的人生。
“要不……明天咱们先别回燕川了。”安静了一阵,薄雨铭突然扭过身子。
周崇燃困惑地皱起眉,“不回燕川回哪儿。”
薄雨铭侧躺着,鸟窝一样的头发垂散在额前,遮住了眼睛,但依旧难掩其中的光亮。
“往北走吧。”他笑嘻嘻地咧嘴,“趁着新年之前,去万州玩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