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九十老妪胡青芸绘声绘色地跟作家李黎描述她和胡兰成的对话:
进去我问伊:“侬在迭搭地方介许多日脚,屋里不管啦?”“哪能哪能,”搞七捻三跟伊搞了一段,“那么侬在迭搭也弗来三,这个女人好伐啦?”“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噢,侬成家成了咯搭啦?旅馆里钞票多少贵了,屋里要开销的。”我讲,“既然侬要这样……”伊讲:“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我讲:“侬回去罢。一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还是我讲的,将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把这段浙江方言翻译一下:进去我问他,你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天,家里不管啦?胡兰成说,哪能哪能。我搞七捻三地跟他搞了一段,说,那么你在这里也可以,这个女人怎么样?胡兰成说,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我说,噢,你成家了?旅馆里花钱多厉害啊,家里也要开销的。胡兰成说,我在家里没法写东西,神经病要吵的。我说,你回去吧,这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就说是我说的,把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这段对话非常传神,胡兰成的“哪能哪能”,简直能让人看见他那张讪讪的满是油汗的笑脸,“我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则有点无赖兮兮。顺便说一句,他到哪儿都喜欢说人家是他的妻子,他是人家女婿,跟《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有一拼,可能还没有悟能同学来得真诚。那句“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只能让人借用凯歌导演的名言了:人不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难不成你弄个小公馆是为了“写东西”?口口声声“神经病”三个字也跟他风流教主的扮相大相径庭,感谢青芸,感谢超级八卦的李作家,提供了胡兰成的另一面。
青芸的一句“带回去还是我讲的”,也真是掷地有声,看得出,全慧文早就形同虚设,小侄女青芸才是这家的女主人。当然了,她是为胡兰成着想,毕竟胡兰成跟《色·戒》里的老易没法儿比,别说拿出一枚八克拉的粉红钻了,在宾馆里包个二奶就见了底。
这应小姐当时也不过二十来岁,大概比张爱玲还小些,生得不高不矮,鹅蛋脸,白白胖胖,很漂亮。她以二奶之身进了门,也没把那位大奶放在眼里,自觉得是胡先生的掌上明珠,所以,张胡之恋如火如荼之际,大奶倒没发话呢,应小姐已然冲锋陷阵,招呼过去了。
和胡兰成共过事的张润三在《南京汪伪几个组织及其派别活动》一文中说,应英娣在胡兰成对头的调唆下,曾去张爱玲的住处大闹。这样煞风景的桥段,胡兰成当然不会写进文中,不过若是有过这回事,张爱玲应该会写进《小团圆》里,可书中只是说,盛九莉在朋友家遇到邵之雍和他妻子绯雯,当着众人的面,绯雯满面怒容,过后还和邵之雍动了手。这位绯雯,就是英娣了。
英娣打了胡兰
成,还是气不过—大概之前被老爷子忽悠得很有感觉,受不了这个落差,一怒之下提出离婚。胡兰成说,英娣竟与我离异,言下大诧异,大无辜,更离奇的是这句:英娣与我离异的那天,我到爱玲处有泪,爱玲亦不同情。
爱玲应该怎样表同情呢?像琼瑶剧里,小三成功撬掉大奶之后,还要跟她的男人叽叽歪歪一场吗?内疚啊,抱歉啊,掉上几滴鳄鱼的眼泪,再互相安慰,互相鼓励,最重要的是互相吹捧对方不但有旷世奇情,还透着道德高尚,堪称一场低投入高回报的道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