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也不是。但是我现在更想知道何伟全同志的反应。”孙小圣老兴奋了,耷拉出半条舌头。
“他已经昏过去了。”二明说。
孙小圣蹲在地上爆笑。他笑得满脸褶子,都笑出岁月感了。
刘洵铁青着脸抬脚就走,被小圣扯住,“算了,我不兜这圈子了,回头你记得请我吃宵夜就成!”
第4节
当小圣一脸怪笑地出现在所有人中间时,大家都以一副看猴的表情看他。勾月本来已经困得打哈欠了,已经做好不放她走就哭闹的准备,现在看见小圣归来,跟见了亲人似的拽住不放,非让他送自己回酒店。小圣挣开她,煞是威严地朝大家宣布道:“这件案子,我要继续说说,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不等大家反应,他又关怀起了在椅子上歪着刚刚苏醒的何伟全,“你坐好了!刚才我们刘队逗你玩儿呢!”
何伟全双目圆睁,嘴唇一突一突的,好像神志还不清呢。
大明不耐烦,“什么意思?不是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
孙小圣说:“你问问你们刘队,他刚才是不是在开玩笑?”见刘洵面色阴沉,他又不依不饶地贴脸过去,“是不是啊?刘队?看来你这玩笑挺冷啊,大家都没笑。”
刘洵瞪着孙小圣,眼里闪出一片刀光剑影。
那个穿着恨天高的女领导幡然领悟,意识到何伟全似乎不会就此倒台,赶紧跳到他身边伺候,然后又呵斥徐彤彤赶紧给何总监接杯水。高洋眯眼看孙小圣,一边探索一边防备。刘彩云和老公挺懵懂地蹲在墙角,好像压根没跟上小圣的节奏。勾月坐在靳杰旁边,嘱咐后者先用手机给自己订房间,然后抱着胳膊想看看孙小圣到底能吐出什么样的象牙。
小圣郑重地走到人群中央,“刚才我去了趟王歌的家里,的确如刘队所料,我发现了王歌假扮快递员穿的制服。但是同样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对这件案子又有了新的理解。”
“什么现象?你倒是快说啊。”大明催促。与其是说他着急听,倒不如说他见不得孙小圣装逼。
孙小圣干脆面冲大明,“大明同学我问一下你,你有没有学生时代?”
“你有屁快放!”
“那你一定有毕业照吧?”
“有!我还有你的照片呢,镶框里周围摆了一大堆菊花!”大明不耐烦地翻舌头。
小圣面冲大家,“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有毕业照,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到初中高中到大学,肯定都会有。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照的照片质量肯定会更高,保存得肯定也会更好。二明,你的这些毕业照都在哪里呢?”
“我的都挂在卧室呢。”
“你呢?”小圣又瞅大明。
“我的不挂着,都搁抽屉里呢。”大明实话实说,他确实不会把毕业照这种既文艺又不带有任何荷尔蒙气息的玩意儿放外面。
小圣颔首微笑,表示满意:“这就对了。有的人会把毕业照摆出来,有的人会收藏好,但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扔掉的。因为毕业照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多数时候比咱们的毕业证还重要呢。王歌家也是一样,他的很多毕业照都挂在自己的卧室里,也就是我找到快递制服的房间。我随便看了看那些照片,却发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他每一时期的毕业照都有,唯独缺了大学时期。按说他上的也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学,成绩也是相当不错,怎么就单单不把大学时期的毕业照挂出来?”
“这有什么奇怪,照片尺寸不合适,或者照片丢了,或者压根儿就没参加毕业照的拍摄,都有可能呀。”勾月不以为然。
“当时王歌的母亲在家,我让她找了找王歌生前留下的相册,甚至是王歌的社交网页,里面都没有他大学时期的照片。这还正常吗?这难道不能说明,他在刻意回避大学时的某些人或者某些事吗?”
小圣说着去看高洋,眼睛里的意思已经很分明了:“高洋同学,我说到这儿你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高洋还是之前的一副懦弱又坚挺的模样,“如果……您非得问我的话,我只能说……我觉得您这种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它并不能说明什么。即使有,那也只是个人猜测罢了。除非您还有什么别的能联系起来的发现。”
孙小圣说:“我在他家只发现了这个。”
高洋似乎松了口气,又警觉地挺了挺腰。话说到这儿,他太轻松或者太紧张似乎都有悖常理,于是如坐针毡。
小圣继续说:“但是你说的其他线索,你比我更加心知肚明。你和王歌大学四年,想必你比我更加了解他吧?你也应该知道他右手中指曾经受过伤,现在还有一些功能障碍吧?”
高洋把脸一别,避开孙小圣目光,“我不知道,从没观察过。”
孙小圣说:“那你能告诉我,你左边眉毛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吗?”
“我摔的,前两年下雪,从楼梯上滑下来了。”高洋飞快地接话。
孙小圣干脆蹲到高洋面前,他觉得这样更能给对方压迫感,“那我还真是想错了。我当时还这样猜呢:王歌中指关节至今还有些发肿,好像也伸不太直的样子,那是软骨损伤出现的病变增大。这种伤在形成之后如果没
有妥善治疗的话是会伴随很多年的,而形成的原因多半也是因为拳击硬物不当。”
说着小圣起身握拳,亲自做示范,“大家看看,专业的拳击运动员或者经常打架的人都是用手指的根部关节做着力点,也就是咱们俗称的拳骨,这里比较结实,痛感也会较低。而不擅长打架的人,尽管知道握拳去攻击,但把握不好,经常会把手指头中部的关节去当作着力点。虽然和拳骨距离很近,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那里的关节很脆弱,一旦磕到硬物上受伤又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是很容易留下功能性障碍的。我猜测,王歌当初就是因为这样去打了别人一拳,因为发力太大,事后又没当回事,手指才会受了伤。”
说着小圣话锋一转,面向高洋,“真是不好意思,看到你俩都是陈年旧伤,我还以为当初他打的人是你呢。因为你想想看,他伤的是右手,你伤的是左眉骨,眉骨和鼻骨或者下腭不同,是非常坚硬的,反作用力也是相当强大的。”
高洋刚要说什么,小圣打断道:“当然,让我事后想起这些的不只是伤情,还有我刚刚询问你时,一提王歌你就搓你那块疤的动作。你的习惯还是改改吧,还真是容易让人误会呢。”
二明这时候说了句:“这倒好办,假设两人在校时打过架,那八成就不是小动静,问问曾经他们的大学同学不就行了。”
说着二明看靳杰,靳杰跟轰苍蝇似的摆手,“我不知道啊,我那时候还不认识王歌呢!”
小圣瞅了瞅傻眼了的高洋,对二明说:“没必要。他承不承认都无所谓。”
二明见孙小圣如此胸有成竹,以为他接下来要展示什么证据,没想到小圣一挑眉毛换了下一话题:“后来我就想,如果把之前的照片问题和这个旧伤联系起来的话,起码能猜出一个可能性,那就是王歌和高洋的关系并不像高洋之前说的那样,没什么交集,而是走得很近,甚至是曾经一起玩过的兄弟。这从毕业好几年之后高洋能在众多面试者中一眼就认出了王歌这点也能印证。而他们肯定是在毕业前夕因为某件事情翻了脸,导致两人大打出手,之后王歌不愿面对那段时光,毁掉了大学时候的所有照片。”
高洋像木桩一样杵在椅子上不言语,旁边的二明又开启了纠错模式,“有点儿牵强。因为和自己哥们儿闹翻了,反应能这么大?横不能是杀父之仇吧?”
二明摇完头大家就点头,立场显而易见。看来小圣这把推理远没有刘洵之前的顺利,但小圣并不气馁,声调反而更高了,“对,如果单独从两人之间观察王歌的反应,那确实有些耸人听闻。但你们不觉得王歌在临毕业前的反应很古怪吗?他那么一个优秀的人,就算是性格孤僻,但从参加了多个比赛并且开发了很多副科项目来讲,他这个人对于未来是很重视的,一直在给自己积累资本,就算是行事各色一些,怎么会反差大到一毕业就跑到了大西北支教?”
勾月厘清了,都敢抢答了,“我知道了,肯定是他在毕业时受了什么刺激!”
小圣不置可否地阴险一笑,“这个待会儿再说。我这里还有个问题要搞清楚,那就是在上午那个雅座中,当何伟全出去接电话时,单独相处的两位老同学都说了什么?我想不单单是寒暄吧。”
“我们没怎么细聊,就是谈谈近况。”高洋终于开腔了,表示自己还活着,没被吓死。
“你除了和王歌说话,还干了什么?”
“什么意思?我能干什么?”
孙小圣突然绷起脸,一字一顿:“你仔细想想,在和王歌说话之余,你还干了什么。”
高洋还真被唬住了,可见他并不了解孙小圣。他绞尽脑汁想了想说:“我玩手机了,算吗?”
孙小圣也不打算跟他绕弯子了,“你喝了身边何伟全杯子里的水,对不对?否则在何伟全的杯子上,怎么会出现了你的指纹?”
高洋仰头一想,“啊……我记不清了,不过有可能,我喝水都是下意识的,这是原先打篮球时落下的毛病,下了场不管三七二十一见水就抄起来喝,也不管是谁的。”
刘洵一想还真是。之前在询问高洋时,他也是随手抓起了孙小圣的水瓶子解渴。习惯成自然,尤其是臭毛病,多数时候自己都察觉不到。
孙小圣更是兴奋,差点儿振臂高呼“我等的就是你这句”!但他不能外露,他还要趁机展示深沉呢,“所以你现在能不能告诉大家,你是用什么理由威胁的王歌,让他去向何伟全推荐你,令你得到这个职位?”
“我……我没有!”高洋又一阵痉挛。
孙小圣看着他,“不,你有,从你当时的一个细节就能看出来。当王歌去上厕所时,你过去找何伟全搭话,一般情况下,我们要主动接近坐在桌边的人的话,为了表示礼貌都会坐到对方的对面。但你却很奇怪,坐到了何伟全的身边。深谙社交之道的你犯出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实在是不能让我理解啊。”
何伟全见小圣冲高洋咄咄相逼早就满血复活了,马上跳出来相助,“是呀是呀,我当时也感到很突然呢,我还问了他一句是不是认错人
了。”
刘洵虽然憎恶小圣,不打算跟他言语半句,但此刻也是听得上了道,下意识催他,“你赶紧说吧,是为什么?”
小圣趾高气扬地看了刘洵一眼,环视大家,目光最后落在高洋身上,“就因为他刚才说的那句话。他习惯于渴了就喝面前的水,有点儿随便,也有点儿不讲卫生。所以他这回保持了警惕性,不去坐王歌的位子,因为怕自己无意间喝了王歌的水!”
所有人一片惊动,似乎猜到什么,又难于启齿。孙小圣面目严肃,淡定如初,“从王歌家出来时,我给法医中心去了个电话,委托他们做一项检测。半个小时后他们告诉我,王歌的血液样本hiv(艾滋病病毒)初筛为阳性。虽然正式结果要等几天,但此刻看来,也是八九不离十了吧?”
第5节
一屋子人炸了锅,何伟全更是吓得抓耳挠腮,“哎呀我的天,这太有可能了,我们入职时是没有这项体检的!不过好像所有的入职体检都没有这一项。”
小圣冷笑,“所以这位高洋同学才能十拿九稳地威胁王歌呀。他知道,任何公司和单位如果知道对方是艾滋病毒携带者都是不敢录用的,所以他才以让王歌保他这份工作为条件,对王歌进行胁迫。”
高洋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
大明扶住他,边把他往后按边路见不平地怒吼:“你真是这么干的?说话啊你,是不是爷们?”
二明觉得匪夷所思了,“奇怪了,那高洋是怎么知道王歌的这个秘密的?”
小圣说:“还记得高洋说过,他在毕业前被阿鱼的经纪人坑了的事吗?当时经纪人为了要到高额的出场费,把高洋骗到夜总会喝酒。如果我没猜错,那时候,还是高洋好哥们儿的王歌是跟着高洋一道去的。只不过当时高洋在和经纪人拼酒,王歌则坐在一边把妹。甚至那晚,他还把小姐从歌厅带走了,没想到就是那一次,他就染上了病。”
高洋双脚发力,原本是要从椅子上蹿起来反驳,没想到被大明一按,反而从座位上出溜下去,直接成了坐地炮,“你胡说八道!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有什么病!就算他有,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一定要告你,你这是诽谤!污蔑!”
大明跟拖小鸡崽似的把他拽上座位,问小圣:“这好办,不是还有那个什么阿鱼的经纪人吗?要不让二明联系一下他,看他能不能做个证?”
二明不动声色地看刘洵,刘洵则冷眼旁观装聋作哑。小圣挺膈应,都这节骨眼儿了还摆什么官腔?但小圣也自恃不是省油的灯,可以完全无视这套,于是冲他们一笑,“不必了,我说过,今天我讲的这些,高洋承认不承认都无所谓。我也从来不需要他的承认。”
一众人倒吸凉气:这接下来要有多么强大的证据链才能如此自信!于是纷纷调整姿势,准备洗耳恭听后续。
小圣抱起肩膀,眯眼仰头,开始耍帅了,“那次之后,王歌身体出现不适,很快确认自己染了病,他便迁怒于高洋,两人发生了争执。其实高洋是个挺有情商的人,况且王歌已经很不幸,要搁以往他的态度是不可能很恶劣的,但偏偏那时候自己正被阿鱼经纪人要挟,自己的前途危在旦夕,再加上他觉得王歌是咎由自取无理取闹,所以在委屈和烦躁之下就和王歌动了手,两人都因此受了伤。高洋眉毛上的伤就是那次被王歌所打,所以每每看到自己这块疤痕就想到王歌和曾经的这摊烂事,以至于在我们对他进行询问时,一提到王歌他下意识就去摸眉毛上的疤痕。”
二明点头表示认可,“而王歌那边同样是灭顶之灾。他为了逃避,不仅毁掉了所有大学时期的照片,还瞒着家人和朋友,说自己想躲避城市喧嚣选择去西北支教。其实是他接受不了这个残忍的现实,想要逃离这个城市。”
勾月听得头发都立起来了,都快成紫毛狮王了,“我的天哪,这高洋也太腹黑了吧?威胁王歌不成,就对他下了毒手?”
高洋被大明按着动弹不得,只能将浑身力气集合在嘴上,嗓子眼儿跟黑洞似的要把勾月吸进去,“胡说!我怎么可能杀他?就算我要跟他抢这职位,就算我知道他有病的事,那我完全可以把他这个事告诉何总监啊,那不是同样能把他这个工作搅黄了吗?我有什么必要冒险杀了他?”
大家都在思忖,这话虽然是垂死挣扎但是也不无道理。高洋和王歌有竞争关系是不假,但这种竞争似乎也没到生死攸关的地步,何况高洋还捏着王歌的软肋,他没有必要走上杀人的极端。
刘洵托着下巴声音低沉,“根据技术队出具的鉴定意见,王歌的杯子上只有自己的指纹。如果真是高洋下毒,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小圣做出很无辜的表情,“我有说是高洋下毒杀人了吗?”
“我说了吗?”小圣特意走到刘洵面前,摊着双手格外不解,好像刘洵提了个拙劣到不忍直视的问题。
刘洵面若冰霜,二明提问:“那你说半天说什么呢?杯子上只有王歌自己的指纹,要是没有别的证据支持,只能推断他是自杀了。”
孙小圣做出赞许的手势,
“答对了。”
大家都无语了,紧接着又全躁动起来。刘洵冷笑,大明骂街,二明还在不依不饶地提问,勾月和靳杰也蒙圈得直议论,刘彩云两口子叽叽喳喳没完没了,恨天高和徐彤彤也大眼瞪小眼地难以置信。只有高洋和何伟全还在愣神。这两位案子的主要嫌疑人经历了大起大落,恐怕心里的阴影面积都能种几百斤水稻了。
小圣抬手让大家肃静,大明可静不下来,他心想爷爷我还傻呵呵地控制了半天高洋呢,合着你说半天人家压根儿不是嫌疑人?那你兜这么一大圈讲了这么多废话就是为了刷存在感吗?于是大声说:“你说王歌是自杀,那我就不明白了,他前一个小时还在尽心竭力地参加面试,怎么好端端的会突然有了死的念头?而且是说死就死一点儿都不带含糊的?”
小圣白他一眼,面冲大家,“在我和勾月、靳杰与王歌坐在一起时,王歌曾经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话,叫什么‘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后来我查了这句话,这其实是一句很消极厌世的话,结合起王歌身患那种病,我才怀疑他其实内心很是迷茫,也很绝望,八成也经常想到过死,甚至也会随时搜集一些自杀用的工具或者毒药,准备哪天就一死了之了。”
“那他偏偏今天死?故意死在我们酒店里?这也太缺德了啊!”看来何伟全已经完全恢复元气,都有精力替自己东家鸣不平了。
“何总监,我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你作为一个事业有成朋友遍地的人,假如因为什么难以启齿的原因想自杀,你会选择怎么个死法?”
“……这个问题……我是不会轻易自杀的,亲者痛仇者快,而且家人还不被唾沫淹死,和造孽没区别。”何总监吭哧半天才把话说全。
小圣打了一个响指,“这就对了。越是有点儿自负的人就越在意别人的看法。王歌同样是这么矛盾,一方面他想死,一方面他又怕死后自己形象尽毁,别人看笑话,家人抬不起头。于是他必须策划一个合理的自杀方式,这种所谓的合理,就是要么是死于意外,要么死于谋杀。”
刘洵说:“他是想制造自己被人谋害的假象?要是没有鉴定结果我还能相信,但是报告上写的真真儿的,他的杯子上只有自己的指纹,他又想嫁祸给谁?完全没有达到目的啊。”
小圣嘿嘿一笑,目光投向角落里不起眼的两人,“那就要问问这二位了。”
恨天高一脸慌乱地瞅着小圣,徐彤彤则是满眼的莫名其妙,“啥意思?为啥看我们?”
小圣问恨天高:“这位经理,我想问你一下,为什么在事后你要急于处理掉一批水杯?”
“怎么回事?”何伟全挺警觉地看了看恨天高。
“我……这……这是我们酒店内部管理,我没必要跟你说。”恨天高不敢和何伟全对视,低头敷衍小圣。
孙小圣瞅着何伟全,“我们的技术员曾经告诉我,当时你用的杯子和王歌用的杯子好像并不是同一种。你能回忆起什么吗?”
何伟全端正地想了几秒,反问:“难道是因为之前有一批没过关的钙硅玻璃杯的事?”
据何伟全说,一周之前他对酒店采购回来的器具进行过一次抽查,发现其中一批刚刚采购回来的玻璃杯质量出了问题。这批玻璃杯是钙硅玻璃烧制的,虽然价格便宜但其中的铅含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一旦被别的质检部门查出铅含量超标,那对酒店将是灭顶之灾,于是何伟全严令恨天高将这批玻璃杯赶紧换成高硼硅玻璃杯,尤其是赶在酒店的年终考核以前务必把事办妥。结果恨天高在年底也是忙晕了头,鬼使神差地把这件事漏掉了。事情便有了这样一幕:今天早上恨天高在大堂巡视时,发现何伟全竟然坐在了雅座里和人喝水。她为了保险起见,特地趁何伟全、高洋和王歌均离座时前去查看何伟全喝水的杯子,辨认出徐彤彤给何伟全的杯子是那批还没来得及换的钙硅玻璃杯时吓了一跳,想趁着何伟全还没发现时换上别的杯子,但又怕何伟全或者高洋、王歌突然回来发现她的异常,于是急中生智把何伟全的杯子和王歌的杯子给调换了。由于王歌之前的杯子是正规的高硼硅玻璃杯,她认为这样一来何伟全暂时发现不了她工作的疏漏,她也就暂时转危为安了。
高洋大彻大悟,指认恨天高,“我说呢!当时酒店广播说有人在酒店停车场找我,虽然后来到了停车场我才发现是我听错了,但出门前还特意叫来服务员让别给我们撤桌。当时来的服务员就是她!监控录像里也有!”
何伟全看了恨天高一眼,满脸秋后算账的恼火,转而又问小圣:“那也不对哇,她换了杯子后,那我的杯子就跑到王歌手里了,怎么最后他那边的杯子上只有他自己的指纹?”
小圣说:“你别忘了,当你们三个人都离开座位之后,是王歌最先回去的,他完全有可能趁着这时候把这两只玻璃杯又给调换了位置,然后在自己的杯子里下毒,进而服毒自杀。这样他以为自己面前的玻璃杯上就有了高洋的指纹,高洋也就顺理成章地有了嫌疑。实际上在他调换之前,玻璃杯就被人换过了。”
小圣说,王歌这次的行动是经过缜密计划的。他决心自杀,但必须要死得其所;他想了结自己,又不想在死后被人耻笑。所以为了免除后患他必须设计一个天衣无缝的自杀方案,这个方案一开始是没有头绪的,但是在他去玉晗酒店第一次参加面试无意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