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整整六个月了,回到北京之后,一切又渐渐恢复了正常。

上次的学术会议虽然没有能够全程走完,但幸运的是我的治疗方案终于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后续不断地有人发来合作函,表示自己的研究领域同我有所交叉,请求同我合作继续进行方案的研发。同时亦有企业的资金大笔注入,可以支撑我开展进一步的研究。由于合作项目的资金十分可观,可观到我完全可以用科研经费中的“生活补贴”部分名正言顺地买一辆小型车,所以抽空考了个驾照,买了一辆黄色的运动版小olo。

除了工作和休息的必要时间之外,大部分时候,我都是独自呆在屋子里,掐断了网络,关闭了电视,专心于一大堆李教授曾经经手治疗过却来不及整理的病例材料中间,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寻找各种线索,进行严格的数据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建了多个模型,逐一地代入数据,进行推导验证。

春节期间,又抽空回了家乡一趟。

堂姐果然把梧桐居重新开起来了,生意十分红火,而爱拉河畔,小巧漂亮的别墅已经初具雏形。刘明堂一度试图倾情演绎浪子回头的经典戏码,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对堂姐殷勤无比,表现得比结婚之初还模范,堂姐却毫不所动,毅然决然地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堂姐本是个懦弱的人,经过此事之后,却忽然变得挺拔而强韧,直到离婚之后,方告知我坚决抛弃刘明堂的原因,说:“别的也罢了!他有一次居然跟我说,粱湛那么好的条件,寻常人巴也巴不上的,你还是劝劝西西……合着他回心转意,是打算卖了你,好为自己做进身之阶……”

……

收回思路,我回到电脑面前,随手百度了一下“排骨的做法”,屏幕上立即跳出来一大排美丽的图片:秘制烧排骨,京都排骨、土豆炖肉排、薄荷排骨、糖醋排骨……厚厚的肉排上淋着浓浓的汁液,有些浇了酱油,有些喷着芝麻,顶头上,还飘着一撮一撮翠绿的葱叶和葱花。

光看看图片都让人忍不住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可惜,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永远是说着容易做着难。

因为曾经下大力气练习过刀削面的缘故,我的刀功还算凑合,但对火力、油温、调味料等等等等各方面烧菜分寸要领的掌握得实在够呛。虽然下了好大的决心,专门买了一个天平回来,把每一种配料的分量都严格按照电脑上的指示精确到毫克,更严格掐准了每一道工序的时间,争取做到分秒不差,但做出来一尝味道,依然十分够呛。有心重做一次,看时间却差不多了,那位承诺过我每天都会按时下班的同学就要回来了。

方这样想着,已经听到了门铃声。

跑过去拉开门,效仿日本女士的谦恭样,低头,万分恳切地说:“お帰りなさい(欢迎回来)”!

他哈哈笑,说:“不错,不错,我家西西真是越来越贤淑了!”伸手,抓住我的手,温和地问:“你今天的研究有没有什么突破?”

“没有啊!”我无奈地耸肩,叹气,说:“你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是不是全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呢?之前读本科的时候,我根本什么也不懂,只凭着一腔热情琢磨治疗方案,还颇有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味道,可偏偏一下子就踏对了方向,彻底开辟出一个全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按说现在,我各方面儿都比从前成熟多了吧,对恐惧症的研究也有相当火候了吧,怎么都该是大出成果的时候了吧?为什么偏偏就走进死胡同里,找不到突破口了呢?”

“总有个质变量变的积累过程。我看无数的科学家在做出重大突破前,大概也都有过摸黑碰壁的时候吧!”他忽然偏脸看我,严肃地说:“看样子,一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即将冲破黎明前的黑暗,横空出世了!”

我听得忍不住地笑起来,说:“你就继续刺激我吧!再这样子下去,我可是真打算回斯坦福去,继续混个博士什么的

玩玩儿了……”

“读就读呗!”他无所谓地摇头:“这些年,听你说要读博士的话,又不是一天两天……”忽然发现桌子上我精心烧制的排骨,眼前一亮,几步上前,用手指掂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品尝,片刻后,夸张地叫起来:“天哪,天哪,天哪……”在我被吓了一大跳之后,又看着我,笑笑地说:“非常好吃!”

我抄起筷子,用底端敲他的手背,说:“你还没洗手呢!快洗手去……”

他笑嘻嘻地伸手抱住我,把脑袋搁我肩膀上,赖赖地说:“要你帮我洗……”

“切!”我笑笑地伸脚踢他:“爱洗不洗,吃坏了肚子可不是我遭罪!”轻轻掰开了他的手,走到厨房里盛汤,说:“赶紧啊!我可是掐着时间烧菜的,就怕凉……”

他终于是听话地洗好了手,走回餐桌前坐好,伸筷子,每道菜拣一筷子,仔细尝尝味道,笑笑地看着我,又问一遍:“真的不用请保姆?”

“传说中的变相批评?”我杵着下巴看他,说:“真嫌我做的菜不堪入口的话,可以直接说啊……”

“我不是怕你累嘛!”大歪笑。

“没事儿,整天分析数据,时间久了,总是觉得枯燥无比。做做家务,权当调节生活,顺便锻炼身体了!”我抬头,嘘口气,说:“再过一个月,要是再过一个月也找不到突破口,我就撂挑子,找个地方散心去了!”

“别呀!”大歪笑:“都坚持这么久了,就继续再坚持一下!”

“嗯!”我点头,说:“颈椎还是痛。待会儿帮我按摩一下……”

……

如你所见,现在,我跟大歪住在一起,就住在木樨地这块儿他新买的三居室新房子里,不过别误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同居。

关于我们俩之间的关系……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

我确定自己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暂时无法抛却,所以,尽管大歪同学如此真诚,如此温暖,如此豁达,如此如此地令我感动,但最终,我也没有办法松口,对他做出任何有关身份方面的确切承诺。

原因很简单。

当你心里还装着一个人时,便去做另外一个人的女朋友,除非对方心里也装着一个人,否则这件事儿十分不公平,十分不地道,十分非常之残忍,总而言之一句话——只适合施加于敌人,而绝对不适合施加于盟友!

但是,我愿意尝试拉近我们彼此的距离,甚至近到……住在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同看电影同逛街同散步……希望能够在大量共同度过并互相照顾的日子中,在各种日常的平凡琐事中,寻找到某种步调上的一致或者默契。

虽然一直也没有成为他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但是保不准儿,我们这样一直同住下去,某一天,忽然有感觉,兴许就直接走进婚姻了呢?

谁规定两个人必须先谈恋爱之后才能走进婚姻?

相比起恋爱的激烈冲动,酸甜苦辣而言,婚姻是一个更需要耐心和包容,更需要平凡和琐碎来检验的漫长过程。所以,与其以婚姻为目的来进行恋爱,不如倒过来,以婚姻生活为手段来培养感情。

当然,这样做还有一桩好处,就是在此期间,我们可以不受彼此身份的拘束,对未来人生,还保留着挑选和替换的可能性。

所以,你瞧,当他帮我按摩颈椎,按摩了十分钟之后,毫无例外地接到了一个电话。

他接听了十秒钟,一个“喂……”字过去之后,静默片刻,迅速掐断。

我忍不住笑起来,说:“刘碧琴?”

他郁闷地吐气,说:“她又换了个公用电话!”

我真的知道这样子不好,十分不礼貌,但实在忍不住,还是把脸捂进被子里,闷笑不止。

大歪同学长得高大健壮,器宇轩昂,气质也是由内而外地散发着阳光,更重要的是,十分乐于助人,所以无论什么场合,无论是谁遇到了麻烦,只要找他,他都十分乐意帮忙。如此一来二去,便不知不觉招惹了许多的桃花。

虽然自从中学时代就已经知道他颇有女人缘,连小女子在下也曾经在漫长的青春岁月里十分荣幸地深度中招,但真的,直到跟他住在一起,我才发现原来会有这么多的女人找各种借口跟他套近乎,而这位刘碧琴女士,更是堪称其中翘楚。

他们两个人之间具体的来龙去脉不太清楚,只大约知道刘女士在医院工作,追求大歪同学十分非常之尽心尽力,天天拐着弯儿赶着趟儿地给他送各种礼物,从汤水营养品到香皂肥皂牙刷牙膏……大歪初时还道她为人热情,十分笑纳,后来渐渐觉察出风向不对,便开始婉言谢绝,并拒接她的电话。而这位女士,便仿佛吃了称砣一般,换各种不同的电话,持续执拗地拨打大歪牌爱情热线,想方设法地对他传递各种温暖关怀……

我好不容易笑歇了,抬头瞅他,说:“其实你真的该给她,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一把掐过来,掐得我叫起来,忍不住伸手打他,被他抓住了手腕,然后

看到他的表情渐渐沉肃,看着我,认真地说:“我在等你给我机会……”

我受不得这样过于沉肃又过于专注的目光,只好翻身坐起,握着他的手,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春末夏初的夜晚,凉风习习,穿着白色背心的老人在紫藤下下棋,小区里有父母带着孩子穿梭嬉戏,小区出口处有小贩推着车子叫卖烧烤,旁边的小店打出“跳楼甩卖”的鲜红广告。

每个人的眉间都透着忧愁,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每个人的步伐都透着平凡的沉重,每个人的眼神中都充溢着平凡的幸福!

大抵一切轰轰烈烈褪去光晕,走到尽头,便都是这般的光景和颜色吧!

走了一圈,回到住处,十分意外,竟然接到媛媛的电话,依然是叽叽咕咕地跟我说了很多东西,末了,才用一种十分亲热的语气,十分亲热而无奈地对我说了一句话:“快一年没见了吧,西西!我本来打算到中国看你,但粱湛受伤了,妈妈要我赶过去陪他……”

一瞬间,心脏不受控制地抽紧……

他受伤了么?

为什么会受伤?

究竟伤在了哪里?

究竟严不严重?

要不要……

冷汗一阵一阵从掌心里冒出来,说不着急是假的,但幸好,幸好,我没有忘记自己究竟是在同谁通电话。

我努力吸口气,平复骤然急促的心跳,努力用平静的语气说:“是的,媛媛,你是应该过去陪着他!受伤了是吧,你最好给他煲点粥、炖点汤……病人一般适合吃……”随口报了一大堆汤名,不知哪里出了毛病,鬼使神差地又说了一句:“那个……你到底会不会煮刀削面?”忽然无力再说话,只听见,电话那头,媛媛惊奇地问:“病人很适合吃刀削面吗?没关系,我找个中国厨师过去……”

是的,媛媛永远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其他的解决方法。

是的,无论谁受伤了,伤在哪里,有老婆陪着护着关心着就好……足够了!

……

london

idge is fallg down,

fallg down,fallg down

london

idge is fallg down,

y fair dy ……

……

对英国这个国家的认知其实不少,从小时候第一次似懂非懂地读到资本原始积累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一个曾经雄心勃勃地试图让国旗飘满全世界,试图追赶太阳脚步的国家,所以时至今日,不管主观上是否高兴,客观上,英语却的确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当然了,说到英国,说到伦敦,自然地,脑海里还有大本钟;一份以时间命名的报纸;流传数世的浓郁的皇室传统;那些个帅得冒泡的足球运动员;无数戴着黑色高帽子的绅士,以及,我小时候狂热崇拜过的偶像撒切尔夫人……

然而,真正踏上这片土地的一瞬间,我的脑海里第一个反应出来的,依然是英语,是那首最初引导我接触到这种语言的英文歌曲:london

idge is fallg down……

这是一次愉快的旅程。

进入暑假了,我的学术研究陷入了瓶颈,始终无法找到突破口,而在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of london,简称uol)的一个项目合作方则在治疗过程中遇到了十分疑难的问题,认为我的研究成果可能对他们有所帮助,发来了邀请函,请我前往研讨。

临行前的头一晚上,接到斯坦福的在读博士,帅哥阿隆的电话,知道他也在受邀范围。他乡遇故知,总是十分愉快的事情,于是,匆匆收拾行囊,兴冲冲地便出发了。

不管规模大小,每一次的高端学术研讨都是一次愉快的交流与体验;每一次的头脑碰撞都能引发一些相关的思考,所以整个议程中间,感觉受益良多,而意外的是,阔别一年后重见,阿隆帅哥的形象气质竟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位来自浪漫国度的金发帅哥穿着军绿色的短打衬衫和短裤,头上偏戴一顶褐色宽边遮阳帽,打扮十分地牛仔范儿,要多酷有多酷,要多帅有多帅,惹得我从见面伊始就开始止不住地对着他大吹口哨。

与会人员清一色的都是博士乃至双博士,若不是我曾经有过本科就在science杂志上发表论文,硕士期间若干论文获奖的辉煌历史,生生地就要在这个学历堆子里被呛死活埋。

研讨一共进行了三天,每一次都很激烈,我不管是否相关,一律埋头速记着大家各种五花八门的设想,在最后一次研讨的时候,隐约感觉自己捕捉到某些重要的东西,却又一时无法理出清晰准确的轮廓。

研讨结束是一个冷餐会,然后便安排了伦敦两日游的参观活动。

我一看日程安排,倒吸一口冷气。第一天从特拉法加广场(trafalgar sq

)启程,途经无数无数的景点,直至圣保罗大教堂(st aul’s cathedral)结束。第二天也一样,从早到晚,包括了大英博物馆(

itish eu),科文特加登(rent garden)等等等等,若干若干都是密密麻麻的景点。

虽然到英国一趟不容易,但也不能这个样子吧!

旅游嘛,总要自己舒心才好。我想了想,决定脱离团队,只挑选一两个自己最感兴趣的景点细细参观,其余不论。约阿隆跟我结伴,阿隆却说有重要安排,不便与我同行。

ok!独自旅游,谁说没有乐趣?

我第一处特别想看的地方是伦敦塔。看过资料,知道这座难得保存完好的中世纪城堡里,有世界著名的105克拉科-依-诺尔(光明之山)钻石;与此同时,在长达十个世纪的时光中,这里上演过无数有关王室的密谋,以及惨无人道的关押,处决和酷刑。我喜欢这样一些地方,曾经凝结过人类欲望最繁华绚烂的曾经,又同时,刻录着一个社会蕴在最底层的深重灾难,以及,残酷人性。

早上9点30分到达伦敦塔,跟着守卫参观,听他详细解说了有关乌鸦的传说,看了曾经夺取过无数人的生命,如今化为一个历史遗迹的绞刑架,最后到达残酷的集中地血腥塔(bloody tower)。早已看不到腥风血雨,但看着厚厚的城堡的砖石,依然可以看出一些隐约的风霜痕迹。

人流太多太密,不得不被推着往前走,我打定了主意,待会儿出去之后,重新进来一次,不行的话,继续重新再进来一次,总之看到满意为止。

然而,刚走到外面,我的肩膀就被人重重拍了一下,回头,被一个温暖的怀抱包裹住。此人十分野蛮地紧紧抱住了我的头,把我的头抵在胸前,抱得我昏天黑地。

第一反应是遭遇了歹徒,几乎就要采取本能的“防狼”招数,但立即就反应过来究竟是谁抱住了我,立即停止了反抗,内心深处,瞬间涌起欣慰——我的最最无敌可爱的媛媛哟,什么时候,竟然也学会了这般强悍的恶作剧?!

虽然一年没见了,虽然此时此地的重逢十分令人费解,十分不可思议,但媛媛是我这辈子抱得最多最卖力的一个姑娘,简直比我老娘还熟悉,所以,真的丝毫也用不着怀疑,会是另外一个人抱住了我。

一瞬间如此高兴,我迅速地从她的怀抱中间挣脱出来,仰脸看她,笑吟吟地,一字一句说:“亲爱的,请告诉我,这是一场梦!”

她用同样笑吟吟的表情对着我,叹息着说:“我也觉得像做梦,西西,原来你还真的来看伦敦塔。”

什么意思?!

媛媛知道我会来伦敦塔?

这个世界不能这样神奇吧?!

我笑:“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未卜先知?”

“我知道你来英国了,想给你打电话,但他说,你一定会来看伦敦塔……”媛媛伸手,笑笑地指着身后,于是,穿过她的肩膀,我看到了一个男子。

有些人是无论站在多少人中间也能被人一眼找到的,只是他,这位先生,十分稀奇,破天荒地,居然没有穿黑色的衣服,而是穿着蓝色的衬衫,米色的裤子,默默站在媛媛身后,默默地看着

我……

实在是生平第一次看到他换了一种颜色的衣服,但当然,真正的问题是——我一时之间,还不能适应这样太过突然的重逢,视线交接的片刻,感觉仿佛是日光穿透头顶,让大脑有种突然紧抽的麻痹。然后片刻看清他的面容后,便再也移不开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