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天命 钱莉芳 3024 字 2024-10-16

几乎一切向上的通道,都被权贵子弟们占据了,唯一没被彻底堵死的,只有从军一途。近年来战事频繁,这是一条要用生命来换取荣誉的道路,这代价对那些权贵子弟来说太高了,他们通常是不愿意用自己娇贵的生命来冒险的——尽管在军中,与平民子弟比起来,他们升迁的速度快了十倍不止,而在阵前伤亡的可能不到寒家子弟的十分之一。

京师诸军,能接纳胡人参军的本就不多,而且大多数已经招满,只有一支还在招人,那就是长水军营。

长水营没招满人,是因为长水校尉苏建是一个特殊的人。

苏建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但对待胡卒极其苛刻。有人说,他曾因胡人赵信的背叛,输了一场大仗,从将军贬为庶人。也有人说,那场败仗,是因为他中了胡巫的巫术。总之,那件事给他的打击极大,后来因大将军卫青助力,才得以重新被起用。他出掌长水营以来,招募胡卒,聪明识字的一概不要,只选一字不识的粗人。他认定胡人都有反骨,聪明识字的,将来窃取军政密件,投效蛮夷,为祸更烈,愚笨一点的至少无甚大害。平时操演训练,他就像跟胡人有仇,挑剔严苛,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

所以,在他手下干,太聪明和太笨的,都没有好日子过。笨拙木讷的,会因为无法及时领会命令而受惩罚;聪明机智的,他又戒备猜忌,甚至会找借口行军法杀掉。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年长水营的兵源都不足。

然而也正因为这份苛刻,他训练出来的胡骑是最受朝廷信任的,立功的机会也多。防守要塞、拱卫京畿,到处可以看到长水胡骑的身影。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去了长水。

我没有选择。

为了阿妍,我愿意做任何事,包括抛却自己对文章诗赋的爱好,和一群目不识丁的武夫一起流血挥汗,枕戈执戟。

在投军前,我又一次去了李家。我找了个机会,背着延年兄弟,快速而低声地对阿妍说:“三年,等我三年!”

阿妍正在绣什么东西,她低着头,手好像微微停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当李广利送我出门时,阿妍抱着我的缎面翻毛披风跟了出来。

“公子,”她轻声道,“你忘了你的东西。”

李广利警惕地看着阿妍和我,我平静地伸手接过,点点头:“多谢。”

厚厚的披风下,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我握在手里。

走出很远后,我才拿出那东西。

一股淡淡的清香飘了出来。那是一枚小巧精致的佩帏,以浅黄色丝帛做成,上面用黑色的丝线绣着一只姿态优美的燕子。

燕子!

汉人称为信期绣!

我欣喜若狂。

她答应了!她会等我的!

◇◇◇◇

我顺利地投入了长水军。

在长水营中,我小心地掩盖自己的才智,克制着自己对文字的兴趣。我伪装得很好,没有人识破我。

至于校尉苏建,确实像外界所说的,对待胡人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