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言热·吉隆坡

愿风裁尘 郭敬明 3343 字 2024-10-15

那个时候我穷得不可开交,在学校里,数着日子花钱。我经常在学校的食堂买午饭时,想顺便买一碗蒸蛋,但真的觉得太贵,不愿意花那个钱。可是学校的蒸蛋真的很好吃。

我喜欢喝图书馆楼下的珍珠奶茶,那比我在四川喝过的奶茶好喝很多很多,可是,不能每天都喝,如果每天都喝的话,我就没钱买鞋子了。因为我只带了两双鞋子去上海,还都是夏天的鞋子,到了冬天,脚就冷得发痛。

还要存钱买自行车。

要花钱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特别是一进大学,老师就对我们提出了要求,每一个人都要买一台照相机,一台dv,一台高配置的电脑。我拿着老师开给我们的单子,犹豫了一个星期,才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小声地跟妈妈要这些东西,妈妈在电话那头有点犹豫,她问了问我:“这些都是学习要用的吗,老师说得买,是吧?”我说是的,声音很镇定,但眼泪已经掉出来了。妈妈说:“哦,好,学习方面可不能马虎。”

过了足足一个月,妈妈才把那一笔钱寄给我。我一直到今天,都没问过我妈妈,那笔钱到底怎么来的。

可后来一切都好了。我开始赚钱了。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买各种奢侈品,带着一种快意的恨在买。我想也许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体受损后的过量愈合。就像骨头如果断了,再愈合之后,接口处就会更加地粗壮。肌肉纤维在撕裂愈合之后,也会更加地结实有力。

我在吉隆坡的双子塔,给妈妈买了一张丝巾。妈妈喜欢蝴蝶,那张丝巾上印满了各式各样的蝴蝶。那张丝巾大概要人民币一万块钱,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还是买了下来。我把自己选中的那个包放回了柜台。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这些事儿吧,我小时候,家里收入一般,但我爱乱花钱,买书,买衣服,买玩具,买游戏机,爸妈随着我花钱,非常纵容我。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买过什么东西。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家里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之前的老瓦房很破旧了,几乎不能住人。爸爸和他的一个朋友,两个人,把屋子翻新得我几乎认不出来,爸爸一个工人都没请,自己钉完了所有的钉子,刷完了所有的油漆,也刷白了他的一些头发。

妈妈呢,几乎没穿过什么漂亮的衣服,有一件红色的呢大衣,每到过年的时候,或者去亲戚家,妈妈都会拿出来穿上,我小时候觉得妈妈特别喜欢那件衣服,后来长大之后,我懂了,妈妈只有那件衣服。

所以,我现在就老爱给他们买东西。

我后来把我上海的那辆凯迪拉克轿车,也给爸爸拿去开了。

我最近在存钱,准备给他们在上海买一栋别墅,最好是带很大的花园的,因为爸爸说他想要种花。

除了这些,我还得存钱,因为我怕他们老,怕他们生病,怕他们离我而去。

我要赚很多的钱,多到能为他们换器官,换血,换命。多到能让他们陪着我,直到我们一起死去。

爸妈如果走了,那我就变成孤儿了。

我不要做孤儿。那太可怕了。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要让他们永远照顾我,我生病的时候,他们永远陪在我病床前面,我饿了的时候,他们永远能帮我端一碗烫饭过来,我莫名其妙地吃坏肚子的时候,他们总能告诉我一些民间偏方。

·06·

我的信纸快要写到最后了。

这是在槟城香格里拉酒店里随手拿走的信纸,只剩下最后这一页了。

这是一个热带的国度,每一个白昼,都被炙人的温度,刷得耀眼。空气里像烧着透明的火。

这里有咖啡的香味,有榴莲的香味,有中国城飘出的中国菜的香味。

年轻人们在每一天的行程里,都看起来元气十足,而我,有时感觉很惬意,有时又感觉很疲惫,但总的来说,我对周围陌生的一切,都缺乏应有的好奇,这让我沮丧。

这些日子里,我反复想起我们念书时候的梦想,那些梦想,都在我的心里,变成了儿时的玻璃弹珠,蒙了灰尘,有了划痕,尽管依然晶莹剔透五光十色,却没有人再愿意玩起这种趴在地上的游戏了。

在写这最后的几行时,他们正在参观这里很有名的建筑,典型的娘惹们居住的房子。很多关于娘惹的电视剧,都在这个有钱人的故居里取景。我看了看门口贴的海报,上面的主演竟然是李心洁。一转眼,

她都开始演成熟女人了。

而我的记忆里,却是当年我们念中学时,她和任贤齐一起,在湖南卫视的《音乐不断》里,上蹿下跳,年轻无限地唱着“哦赶快回来,天涯海角,躲这场风暴”的样子。

那个时候,你最爱她,你还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