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映春手捧橘瓣,不言不语地吃起来,这是她和陆鸣秋之间约定俗成的默契,每当他们谈及同一件事情,如果某方不想再继续多说什么,便会给另一个人的嘴里塞吃的,以此表示:到此为止,我不想再谈了。于是陆映春另起话头,问起陆鸣秋接下来几天有什么安排,轻描淡写地将方才的话题一笔带过。
陆鸣秋愣怔一瞬,而后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问谢辞雪:“明天是不是二十号?”
“对,”谢辞雪知道他问的其实是岑时提过的音乐节,于是又补充道,“小时之前已经把音乐节的门票给我了,明天我们直接去现场就行。”
“哦……”陆鸣秋停顿一下,旋即又问,“那岑时现在应该到蓉城了吧?”
“可能是吧。”谢辞雪的回答相当敷衍,毕竟他不想让岑时掺和进他和陆鸣秋的旅程中。
一旁的陆映春听了他们二人的谈话,连忙咽下嘴里的最后一瓣橘子,开口问:“哥,你要去音乐节啊?”
“好久没去过了,今年刚好有空,就想去看看。”陆鸣秋略带怀念道,“小映,你记得吗?我第一次参加露天音乐节,还是高中的时候和你一起。”
“当然记得……”陆映春回想起当年,自己才十四岁,缠人的病魔还没有找上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光明,让她朝思暮想,恨不能重活一次。可陆映春明白,人生在世不称意,十之八/九,圆满只得其中二一,做人得不停往前走,沉湎于痛苦只会徒增烦恼,所以她生病之后从不自怨自艾,反倒努力的过好每一个明天。
相比之下,她哥哥才是那个更加容易受挫的人,因为他的前半生太过于顺风顺水——年少成名,鲜花着锦,一切都是如此的光明灿烂,可陆映春也记得,自家哥哥因画不出满意的画,而连续几天意志消沉、萎靡不振,他的抗击打能力实在太差,以至于这些年里,陆映春总是很担心他的情况。
念及此,她悠悠叹口气,旋即又收敛神色,顺着自家哥哥的那一番话,说起他们第一次参加露天音乐节的趣事。陆映春向来伶牙俐齿,讲起故事来十足的生动,画面跃然于眼前,每一个字都鲜活无比。
谢辞雪喜欢陆鸣秋,喜欢一个人当然想了解他的全部,可陆鸣秋情况特殊,他害怕触及对方的伤心事,因此不敢深问,而眼下陆映春的叙述仿佛一个登天的媒介,让他得以穿越回逝去的时光之中,窥见那个少年时代的陆鸣秋。
那是一个与现在截然相反的形象,他爱玩,爱笑,喜欢打街边的电动游戏,也爱看上世纪的黑白电影,他会在画室连续待上七八个小时,只为完成一幅完美的景物水粉画,也会在妹妹不高兴的时候,凌晨带她出去压马路吃烧烤,他打过耳骨钉,染过粉色的头发,喜欢吃甜食,但碍于面子不敢让朋友们知道,他第一次参加完乐队的演出之后兴奋无比,叫了辆出租车,拉着妹妹半夜去爬山看日出,可在太阳跃过地平线的那一刻,他又已经睡着了……
陆映春口中的陆鸣秋充斥着生机与活力,他无疑是任情恣性且不受拘束的。谢辞雪听见这些描述,简直心向往之,他只恨自己与陆鸣秋相遇太迟,错过了对方最飞扬的年华,他忍不住开口询问,引导着陆映春讲了许多许多的往事,听得人心满意足。
“……说起来,”陆映春突然促狭一笑,“我哥高中的时候还穿过女装诶。”
本来回忆往昔没什么,但一听到自己的糗事,陆鸣秋就坐不住了,他红着脸说:“小映,你别乱讲了……”
“我才没有乱讲,你们高中班上排话剧,演仲夏夜之梦,你抽到的角色是赫米娅,上台反串的时候你穿了小裙子,我记得清清楚楚!”
陆鸣秋回想起那场糟糕至极的话剧表演,尬得脚趾抓地、头皮发麻,他现在无比后悔自己当年脑子一抽,邀请了陆映春这个大嘴巴去看表演。
他深吸一口气,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我是为了艺术献身,又不是自愿穿裙子的……”
谢辞雪轻轻笑了一声,引来陆鸣秋的追问:“你笑什么?”
“我是觉得,你穿裙子应该很好看,所以才笑。”
这句话的语调情意绵绵,叫陆鸣秋的耳根差点烧起来,他咬咬下唇,嘟囔道:“明明一点都不好看……”
谢辞雪觉得陆鸣秋的身形纤细而瘦弱,长得又白,穿女孩的裙装当然是好看的,可这话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若真的宣之于口,脸皮薄如蝉翼的陆鸣秋肯定又要不乐意了。
于是他只是笑笑,没有再多说什么。
陆鸣秋十分想让女装的事就此翻篇,他摆摆手道:“好了,别说我的事了,聊些其他的吧。”
陆映春知道他容易害羞,也配合着说光这么聊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不如我们来斗地主吧。在四川,打牌是一项传统的社交娱乐项目,陆映春经常和病友们聚在一起,通过打扑克、搓麻将来消磨时间,当然了,他们是绝对不会赌钱的。因此,她的病房里也常备着一副扑克。
她拉开抽屉,拿出略显老旧的牌盒,冲陆鸣秋晃了晃。
陆鸣秋和谢辞雪没反对,然后三人就这么在病房里玩了一上午的扑克,玩法从斗地主到诈金花,从21点到□□,陆映春精通此道,无论哪种玩法她的胜率都居高不下,陆鸣秋牌技烂,但运气一绝,加之谢辞雪故意和他互通款曲,所以也赢了不少次,而谢辞雪打牌纯粹是为了逗陆家兄妹开心,全程都在放水,压根儿就没想过要赢。
他们玩到晌午,直到疗养院的护工前来叩门,才意识到应该吃午饭了。疗养院的菜味道不错,清淡又营养,陆鸣秋和谢辞雪陪着小妹吃完饭后,才起身离开。
上了车,谢辞雪问:“今天开心吗?”
陆鸣秋一边系安全带,一边点头道:“当然开心啦,回四川的每一天都比在首都开心。”
“那你以后是想留在四川,还是回首都?”谢辞雪其实一直有在思考这件事,故乡对于陆鸣秋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而首都对他来说却代表着痛苦……谢辞雪认为陆鸣秋应该更想待在四川,然而对方的回答却不是。
“比起首都,我当然更喜欢自己的故乡,但你问未来,那我还是想回首都。”
“为什么?”谢辞雪握方向盘的手微微用力,说实话,他听见这个回答很高兴,虽然他可以为了陆鸣秋来西南发展,但对于谢家来说,在首都本地的事业是重中之重,根本不可割舍,他若是要孤身前往蓉城,势必会遭到舅舅的阻挠,陆鸣秋留在首都,这无疑是一个两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