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到掌心莫名浮起一层薄汗,握着话筒的指尖有细微的颤抖。
哪怕在可容纳上万人的体育馆开演唱会,他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
何况要听他唱歌的人现在甚至不再现场。
上次这样,还是六年前,他第一次登台。
那次,他特意拜托老板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打算回去发给某个人听。
但第二天白天,他再次点开那个熟悉的小图标,翻遍整个平台都没有找到那个熟悉的头像和名称。
那个说期待听到他的歌的人,就那样消失在繁杂庞大的互联网中,甚至除了夜夜都能听到的熟悉的声音外,他没有任何信息可以找到对方。
但那个人最终还是听到了。
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另一种方式。
而且一听就听了好多年。
最起码。
在这一点上,沈行云没有骗他。
他确实很喜欢。
像陆停晚喜欢他的声音一样,喜欢陆停晚的歌。
酒吧里里外外都装点完成的时候,时间三点不到,离预计的“告白时刻”还剩好几个小时。
陆停晚没兴趣在这儿多耗。
他给一群人结了工资,又把吧台边上三个人赶去咖啡厅吃下午茶,然后无事一身轻地回到别墅,去接沈行云。
陆停晚回来的时候,别墅里已经只剩沈行云一个人。
白晗被左天晟约去宠物店,杜若秋和许夏快快乐乐去逛街。
沈行云送走她们,坐在客厅沙发看新剧本等陆停晚。
秋秋挪过来,蜷在他旁边,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往他身上扫。
不知过了多久,狗狗耐不住寂寞,扭过身子来往他身上扑。
沈行云被扑了个猝不及防,整个人倒进沙发里,松垮的衬衫被不老实的狗爪扯开。
陆停晚就是在这个时候回来的。
他和沈行云对视,很明显地懵了一下。
沈行云按住还想往自己怀里拱的小边牧,朝他笑笑,一瞬间甚至生出一点近似于NTR的歉意。
陆停晚把秋秋挪开,扫一眼镜头,又把他衬衣领子系到最上面一颗。
被拽开前,秋秋的爪子还很不舍地在沈行云胸前徘徊了几圈。
沈行云那和狗狗拉扯间露出来的锁骨上,密密匝匝地刻着清晰的印记。
虽然只是一闪而过的镜头,却已经足够被一群人看得一清二楚。
陆停晚压住心里那点羞耻,把人从沙发上拽起来:“走啦。”
沈行云慢条斯理地整理衬衫,也不问他去那儿,就乖乖起身跟在他身后。
秋秋十分自觉地摇着尾巴凑过来,想跟两个人一起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