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便宜点…… (2)

修仙狂徒 王小蛮 12733 字 2024-10-11

王婷施掩住自己的小嘴。太震撼了,真是太震撼了,这金翅蚁太强横霸道了!

汪旭东父子也被这一幕吓得魂不附体。汪旭东是御风狂奔,可他儿子修为不如他,明显度跟不上,所以便驾

起飞剑。

可谁知,这地方高度很低,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脚下飞剑轰地一声撞在一块巨石上,把那小子摔得七荤八素。

他看见自己逃不掉了,连忙扔出几件法器,口中大喊道:“爹,你快逃,儿子给你抵挡一阵!”

他扔出的法器法宝,有飞剑,有幡旗,最有效的是他一直背着的空棺材,那东西竟然突然变大,变成一个黑色大铁板板一般挡住去路。

可是,这些都是徒劳。

一道金光停在黑色铁板的一侧,接着又是一道,无数道……金翅蚁已经被激怒,它们比赛一般的疯狂啃着铁板。

最坚硬的乌金紫玉,它们都能啃透,又何况是这些普通的炼器材料?

没一会,就有一道金光,从棺材板中电射而出!

那又厚又沉的棺材板,简直就跟一张破布一般,被道道金芒轻易透穿!

随后,大片的金翅蚁仿佛铺天盖地一般,把汪旭东的儿子包裹其中,这小子连声惨叫都没出,便葬身虫腹。

“儿啊!”汪旭东老泪纵横,此刻他已经真的后悔了。只是这世上后悔药是买不到的。

不过,他现在要考虑的更重要的问题,就是自己的安危。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还是先逃命要紧。

有了金尸和儿子的拖延,他已经站到了去上一层的台阶前!

他不敢又丝毫停歇,只能带着怨恨上台阶逃走。

不过这样,他还是没有逃走的胜算,所以他张口又吐出本命法宝阴阳剑,让这口半红半黑的飞剑跟在自己背后,放出黑红两色的尸气防住背后。

假婴修士的本命法宝也确实非同一般,顿时阴阳剑放出的强大尸气已经把他背后封堵,冲天的气势弥漫在整个地层中。

可这时,叶空却冷哼一声,一个瞬移,就出现在大片金云之下。

接着他抬手一指金云,口中吐出一字真言,“结!”

那大片金云应声而变,十万只金翅蚁竟然瞬间凝结成一把巨大的金色长枪!

叶空猛一抬手,紧握金枪,身躯一弓,猛然将金枪投出!朝已经走向最后几节台阶的汪旭东射去!

金枪,化成一道金色的疾电,飞虹一般,飞之快,威力之大,远汪旭东的想象,要比一般的本命法宝还要快上一倍!

“我命休矣!”

汪旭东惊呼一声,心里慌乱无比,都不敢回头望,全力奔向最后两节台阶!

“轰!轰!轰!”一路上的所有阻碍,石壁石墙全部粉碎,这些东西丝毫不能影响金枪的度。数十丈的距离,金枪眨眼即至!

而他身后,被他寄予厚望的阴阳剑,也轰得一声,伴随着道道裂痕,垃圾一样的甩了出去。

轰!

汪旭东根本顾不上反应,便觉得自己被一股无比巨大的力量撞上,灵力护罩薄纸一样的被轻易洞穿,身体扑面而倒,视野中一片血红,一种麻痹之感瞬间散向四肢百骸。

他的整个人,被一杆金色的巨大长枪,死死地钉在通往上层的最后一节台阶上!

“快!金丹遁体!”

不过他又一次失望了。

当金枪射穿他的身体,就立即分解开,十万只金翅蚁分散开来,遁出的金丹刚好冲进金云之中,根本不够金翅蚁塞牙缝。

与此同时,那边灭杀尸魂兽的战斗也已经进入了尾声。

作品正文 一零八三 寻找堕天

一零八三寻找堕天

“想杀人夺宝,就得有被人杀的觉悟!”叶空冷哼一声,收起汪旭东父子的储物袋,想来里边应该没有什么值钱的好东西,不过聊有胜无。en.

他对这些杀人夺宝之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好感,所以也没有一点怜惜之情。抬手就准备出火球术,将汪旭东的尸体焚烧干净。

不过王婷施却走了过来,叹了一声说道:“别少他们的尸体了,我们尸阴宗弟子最后的归宿就是这白骨洞,成为僵尸,以另一种形态继续活着。”

对于王婷施的这种请求,叶空也只有笑笑,他儿子的尸体已经被吃光,可是汪旭东的尸体却没吃,叶空将其扔进一间空着的石室中。

与此同时,那边灭杀尸魂兽的战斗也已经到了最后,尸魂兽在几个元婴的包围之下,已经不堪重负,反击也越来越弱。

“拖住它的几只爪子,我来!”啸风狼王的兽婴喊了一声。

叶空的三只元婴依计而行,猛力抓住尸魂兽幻出的几只利爪。

啸风狼王瞅准时机,嚎叫一声猛扑上去。

一只金色的小狼,猛地扑在尸魂兽灰白色的身体上,两只爪子按住尸魂兽,张口锋利的牙齿,咔嚓一声咬在尸魂兽的表皮上!

咯吱!已经被狼王抓过无数次的表皮顿时被咬破,只有小指大的一个缺口。

不过这小小的缺口,对于尸魂兽来说,却是致命的。

呲一股细细的青灰色烟雾从缺口中

射出。

有门!狼王大喜。这种烟雾正是魂魄,这对叶空的元婴无用,可是对狼王这种噬魂体来说,却是最好的丹药,大补之物!

狼王死死咬住那缺口不放松,用口猛地一吸!

令人惊讶的事情生了。只见那半个人大小的尸魂兽竟然如同被戳破的气球一般,猛地缩小下去!

等狼王满足地把最后一口精纯的魂魄吞下,剩下的竟然只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灰白色的半透明小袋子!

不多时,四只元婴把那个小口袋交给叶空,随后他们一个个钻进叶空身体,刚才的战斗,让他们疲惫不堪,若不是狼王,他们想要杀死尸魂兽,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想想当年为灭尸魂兽挂掉两个元婴后,看来也不是假话。

不过叶空看着那个小口袋,却苦笑了。

说道:“本来我还想用尸魂兽的皮做一件夹克,却没想到只有这么点大。”

啸风狼王的元婴也已经归位,他笑道:“那就做个手套吧。”

叶空哈哈笑道:“还好,还能做手套,我还以为只能做避孕之套呢。”

王婷施听得不明白,疑惑地问道:“夹克是什么东西?”

“夹克……”叶空倒不太好解释,想想说道:“就是马夹了,比较克风的马夹。”

王婷施点点头,又问道:“那避孕之套又是什么东西呢?莫非是一种法器?”

“额……这个……”这回叶某人真的皱眉了,也没法解释,只好答道:“是呀是呀,是一种法器,就是,恩,修士不想生宝宝的时候使用的一种神奇法器……”

王婷施哈哈大笑道:“一看就是假的,修士和凡人不同,修士的子嗣都比较艰难,大家都希望多生孩子,这样才能找出其中灵根优异者,哪有修士不想生宝宝呢?”

“这个……”机智多谋的叶某人也被问住了。

却听啸风狼王也疑惑道:“就算是不想生宝宝,也用不到这个小袋子吧?这个小口袋怎么就能让人不生宝宝呢?真是奇怪。”

叶空一脑门子黑线,恼道:“都废话什么,还不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啸风狼王被他一骂,一缩脑袋,说道:“那就赶紧把我收进兽魂幡吧,我要闭关了,我要冲击分神期了。”

王婷施也不敢多问,知道这小子说毛就毛,动不动就恼,于是也收起阵眼中的灵石,击碎阵眼,散去阵法,当下准备跟着叶空离开。

不过他们刚要离开,却又看见一物。

那个银尸晃晃荡荡地游荡着过来了。本来它是逃走了,可是走到那边,现几个元婴正在跟尸魂兽战得激烈,它不敢过去,又游荡回来。

这东西是没有记性的,不过等它回来一看见叶某人修为如此之高,吓得赶紧回头。

不过叶空可没什么客气,张口吐出沉碧乌金剑,一指银尸,“去!”

银光一闪,沉碧乌金剑电射而出,剑光一现,银光席卷,其中还有着星星点点的金色星点。

银尸的表皮虽然厚实,可是来的是沉碧乌金剑,这剑专门破防,银尸碰到它可倒霉了,噗地一声,整个身子被从胸口斩成上下两截,两条胳膊都断了。

王婷施一愣,心道,你没事斩这银尸干什么?这可是我们尸阴宗的祖宗所化。把它留着,还可以让本宗其他弟子收回去炼尸。

当下又听到叶空冷哼一声,“想杀我者就要有被我杀的觉悟!我管你是人是兽,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王婷施只有苦笑。这小子就是这个脾气,简直跟驴脾气一样,你跟一个僵尸呕什么气嘛?不过想想,虽然这小子的脾气有点bt,可是却好使的很,你看沧南大陆,哪个不怕他?谁也不敢惹上这号神经病,瘟神!

当然了,叶瘟神脾气不好却往往又好的现。

啪!在那银尸被斩断的胳膊肘骨头里,竟然掉出一块方方的麻将大小的东西。

叶空眼睛一亮,走过去,拿起来,竟然是个玉柬!

不过他也不是每次都能捡到好东西,等他把神识放进去,现里边竟然是一个很小的地图,画的非常的简单,也没有任何的字迹,不知道是哪里的地图,好像是一处宫殿的建筑图。

王婷施也拿起来一看,摇头道:“没什么用,恐怕是以前尸阴宗的宗内建筑图,不过这多少年来,尸阴宗不知道遭过几次劫难,房屋殿堂都已经被毁过五六次了,没用。”

叶空也只有苦笑一下,随后把那玉柬收进储物戒指。

一天以后,他们回到了尸阴宗,又见到了尸阴宗的宗主助理陈俊杰。叶空也没隐瞒,直接说了,汪旭东父子想要杀自己,却被自己反杀了,尸阴宗想要报仇或者怎么样,都直接去混元宗好了。

陈俊杰巴不得汪旭东父子挂了,话说这两人在宗内关系也都不怎么样,自然也没有人为他们申冤。当然,就算是想申冤的,听到瘟神宗主的名头,也都蔫溜蔫溜假装没听见了。

接着王婷施又交代了一番,说去混元宗看看朋友,接着就跟叶空离开了。

陈俊杰看着他们离去,不由得心中感叹。虽然瘟神宗主名声不好,可是确实是神通广大不得不佩服,大小姐下精血誓言,就算宗主回来都没办法解决,可这小子却能解决,也不知道他到底用什么办法破了精血誓言。

叶空和王婷施离开了尸阴宗,也没有回去混元宗,便直接去了宣宜国的宣宜城,想要找到堕天。

最后一块五行令牌,始终是他心里挂念之事。

不过这一找,就是几个月,仍然没有消息。

其实叶空的神识完全放出可以把宣宜城都笼罩在内。可是如果堕天化成凡人,叶空的神识也是无法现的,毕竟堕天的修为要远胜于他。

不过既然堕天真君化成凡人化凡,那肯定是要开个铺面,经营个什么。这化凡可不是在凡人中弄个房间修炼就可以,而是必须和凡人接触,所以一般的修士都选择开个小店,什么旅店,酒楼这些是他们最喜欢开的。

叶空和王婷施找到了宣宜城的城守大人,拿出尸阴宗的令牌。这边是尸阴宗的势力范围,那城守还不得照办?

同时,叶空也找到了宣宜城的混混领。

这样,官方和私方,黑路和白路同时寻找,把宣宜城的所有的新开店铺…过滤。

就这样忙活了小半年,五个月以后,依然没有丝毫的现。

这就让叶空头疼了,如果堕天真君不是在宣宜城,那再耽误多久也是没用的事。可是难道去宣宜国一个个的城池都寻找一遍?

这样不现实,也不可能。而且,如果万一堕天那老家伙心血来潮不在宣宜国呢?难道把整个沧南所有的城池都寻找一遍?

叶空想了想,自己已经是元婴真君,有着长久的寿元,耽误得起,可王婷施耽误不起,她还等着突破结丹呢!

当下,叶空劝服了王婷施,把王婷施送到了混元宗,随后,让人把王婷施带到黑龙城。现在黑空城管辖的洪荒外围两百万里都在叶某人的掌控之中,那边自然有人带着王婷施去寻找帝流浆,这不用叶空操心的,也不必担心王婷施的安全,大队人马护卫着呢。

于是,叶空安排好一切,又开始了在宣宜国的寻找。

他先去宣宜国其他几个大城池走了一遭,拿着王婷施的尸阴宗令牌果然管用的很,所有城守都是大力寻找。

不过几个月以后,还是没有任何的消息。

可是这一天,叶空突然想到,堕天在宣宜城地图上的画的那个圈范围不小,莫非不是在主城中,而是在周围乡村或者小城镇中?

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当天,叶空便驾起了法宝,开始在宣宜城附近的城镇中寻找。

还别说,这一找,还真的给他找到了!

作品正文 一零八四 堕天卖菜

他刚走,大叔往面前蔬菜上浇浇水,一扭头,现了一幕,顿时一皱眉,对着身边一个菜摊上的菜贩子说道,“小田,你每天贩菜都最后到镇里,现在看见有人过来还故意把屁股对着人家……”大叔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声,“唉!你这样怎么养家糊口?我还想给你做个大媒,帮你说合老蔡家的姑娘,唉……”

隔壁买菜大叔的话音刚落,对面卖菜的胖大姐就笑起来,说道:“小田呀,虽然来得迟,菜也是这条街上最差的,可他每天不也卖完了?”胖大姐说着扭动着胖身躯走过来,她的话语中不免有些讥讽之意。kenwen.

于是胖大姐又立即换上一副笑脸,轻佻地拍了一下堕天说道:“小田,若是你日后真的考取功名做了大官,可不要忘记我们这些老姐老妹呀。”

正在他们打趣间,却看见一个青衣少年倒退着走了回来,口中还吟道:“卖菜翁,辛苦耕作南山中。满面泥土没人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吃饱饭了没事干,真君不做来卖菜……”

眼看着胖大姐又要继续拍他,堕天赶紧往旁边躲了躲,尴尬笑道:“怎么会呢?若真是有那么一天,本座……田某,一定不会忘记各位的提携之恩呐。”

受这种压抑气氛感染,菜贩都没说话了。

众菜贩全都送上鄙视的目光。什么歪诗,恁地难听,都不押韵,我们卖菜的做的诗也比你好呀!

确实,堕天这人高傲,不屑于做这些事。他从尸阴宗出来,就去了宣宜城,买了点产业,做了富家翁。

那姓田的是个中年男子,虽然一身农夫的衣衫,可却一尘不染,一颗水珠子都没有,坐在菜摊后,手中拿了一本古卷,不像个菜农,倒跟教书先生似的。

小姐们一看,哇,好帅的大叔呀。也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大叔控,总之,小姐们就看上眼了。这人不错,虽然年纪大了些,可是有风度,有气势,有学识,还这么努力,将来必定不是池中之物。于是一个个就叫来下人,叮嘱一下,以后买菜就买此人的,其他人的菜不吃。

当下,堕天又说道:“小哥,在下还要卖菜,若是你买菜就留下,若是不买菜,还请你不要耽误在下的生意。”d

菜贩大叔深恶痛绝地摇头。

说到

这里,胖大姐也感叹一声,“是呀,做人还是实在点好。”

所以,现在的三才镇被人喊成了三菜镇。

走进镇中,叶空眉头一皱。

不过大家都没人敢说话,这少年虽然打扮并不华贵,可是刚才问个路就扔块碎银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啊。

不过辉煌那是数千年前了,现在的三才镇上,除了那成为断瓦残垣的三才遗址再看不到其他辉煌的景象。

“这位大哥,敢问镇守府在哪边?”叶空驻足询问路边买菜的一个大叔,并且随手丢下一颗银锞子。

下人也是无奈啊,看着那一堆烂菜,说不得也只有收了。不过几个大小姐都看上此人了,每天还都抢着来买,看的那些其他菜贩子都要吐血了,这些大小姐都瞎了不成?

虽然菜贩子们妒忌堕天,可也不太恨他。因为他算账厉害,几斤几两几钱,一下算不出了,就问一句,小田,多少铜板?堕天本来就是惊世绝伦之才,这种计算,都不用掐指算的,眉头一挑,价格就出来了。相当于一个活计算器。

大叔也叹道:“是呀,这种事你得处理好,招惹上那些大小姐,可不是什么好事,有时候会要命的!我们村里的穷秀才就是勾搭上胡财主的女儿,最后胡财主一张片子送到镇守大人府上,当天就把穷秀才抓了,最后死在牢里了!”

“田多,堕天,反过来嘛,真君,你这名字起的还真是没水准呢。”某人要死不死地笑道。

于是他思索良久,最后决定反其道而行!自己不是不愿做农夫嘛,就去做农夫,体验一下自己从未想象的生活。所以,并不是叶空猜错了,而是没想到堕天会反其道行之。

虽然此刻早过了蔬菜交易的时间,可还是有不少菜贩子把成堆的蔬菜放在路边,等候买家问价。其实菜贩子也有大小之分。大贩子把菜从这里运到宣宜城赚大钱,小贩子则是去农户家中收购蔬菜,运到这里,再倒手给大贩子。

想想这种人,让他穿着农夫的衣服,在土里刨食,种菜贩菜,为一个铜板脸红脖子粗……不太可能。

没一会,又一个菜贩找到话题,笑道:“那穷秀才哪赶得上我们小田,小田日后考个状元什么的,做大官,还有哪个财主敢看不起他?”

现在的三才镇,出名的是蔬菜!这里种出的青菜白菜生菜,那味道叫个鲜美,模样叫个鲜嫩,所以很多菜贩子都聚集在这里,把这个的菜贩到宣宜城卖个好价钱。

叶空为何皱眉呢?显然,他是觉得堕天不可能在这种地方。根据以往的相处,叶空觉得堕天是那种有点高傲的的人,平日看他打扮就知道了。

堕天也没搭理胖大姐。他活了几百年,哪还不明白同行是冤家的道理。话说他是个贩菜新人类,那些农户哪有什么好菜给他,都是泡过水的,当时看鲜嫩无比,运到镇上就成了黄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