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梅长歌的证词

神探毒后 苏长轻 1410 字 2024-10-10

“民女不敢。”梅长歌恭敬的伏身,细碎的声音,支离破碎。

“有什么不敢的?”陛下正色道,“无论如何,你都是名正言顺的皇家血脉,谁敢暗地里嚼舌根,看孤不撕烂了他的嘴。”

“起来说话吧。”

陛下的一番话,说的毫无头绪,众臣心中不免疑窦丛生,可抬头看到陛下那狰狞可怖的脸色,又只能将满腹的疑问,一点一点的,憋了回去。

只魏冉偏头看了梅长歌一眼,心道,这小姑娘,有两把刷子。陛下当年,和长乐感情最好,又同在五王叛乱中遭了罪。不同的是,陛下苦尽甘来,做了这九五至尊,长乐却含恨而终,死后连梅家的宗祠都没资格进。能让陛下第一眼,就想起死去多年的长乐公主来,倒也算是本事。

梅长歌本就与年轻时的长乐有几分相似,再着意描绘修饰下,活脱脱一个长乐的翻版。可惜旁人不似陛下,没有那般亲近的感情,自然认不出来。或许早已认出,碍于场合,只能放在心中,不比陛下洒脱,想说便说。

梅长歌低着头,侧着身子,站到了一边,脸色沉痛,眼角含泪,看上去楚楚动人。

说到如何有效的控制面部表情,梅长歌有信心,不输给大殿上的任何人。

“陛下……”刑部尚书卢骞率先上前一步,沉声说道,“是否可以开始问案了?”

“开始吧。”陛下直起身子,向后靠了靠,做出一副凝神细听的架势。

“上证物。”

老实说,梅长歌从未想过,秦朝律法严明如斯,条分缕析,丝毫不亚于现代。

一件件证物被妥善安放于木质托盘中,由专人捧着,鱼贯而入,依次跪在殿上。

殿上众臣可随意上前查看,但绝不可用手触摸,保护证物意识之强,实属难得。

“此为,发现时刺于尚书令后背处。”

“此为尚书令常服,经检验,前襟无污渍,后背血污处与伤口吻合,破口处与兵刃吻合。”

“此为尚书令平日所穿鞋袜,经梅府辨识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