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筒里传来温晚柠轻柔的声音,“明天的庭审需要你出庭。”
沈嘉言顿了顿,淡淡问道:“为什么?”
又是“为什么”。这三个字像一道无形的墙,横在她们之间。
她不是在问,为什么一定需要她出庭,而是在问,你为什么又要我靠近你?
你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电话那头,温晚柠沉默了一瞬。
那短暂的空白里,仿佛有无数未出口的话在电流中翻涌,像潮水拍打礁石,一遍遍冲刷着五年的沉默。
于私,她很想见她,通过各种机会,于公,明天的庭审的确必须要当事人出庭。
她敛了敛情绪,冷静解释,“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中委托律师后当事人无需亲自出庭,律师可代为参与诉讼活动。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如确认著作权归属,必须本人出庭。”缓了缓,继续说道:“音乐版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范畴,但涉及作品署名权等身份权确认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需亲自出庭说明创作意图、署名情况等关键事实。”
“这就是原因。”
法律不是沈嘉言的专业,但她相信温晚柠的专业,相信她的解释。
既然大家都是公事公办,自己也不能太扭捏,“好,我明早8点到法院。”
电话另一端,温晚柠的嘴角微微上扬,“好,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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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文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来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