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前,温瑾最后看了一眼蜷缩在被子里的景非昨,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正好照在床头那个手串上。

……

当晨光穿透纱帘时,温瑾已经做好了早餐。她坐在床边,用勺子轻轻敲击着水杯边缘,清脆的声音让被窝里的人痛苦地缩成一团。

“头还痛吗?”温瑾拉开窗帘,阳光像金箔哗啦啦洒进来,“知道威士忌为什么不能混香槟喝了吧。”

景非昨把脸埋进枕头里,发出哀鸣。

温瑾走过去掀开被子,看到景非昨穿着自己的睡衣,宽大的领口滑倒肩头,露出锁骨上的红痕——昨天晚上温瑾为了清除那块地方的颜料费了好一番劲。

“解释一下。”温瑾打开手机相册,把昨天晚上锁骨的痕迹放大给她看。

景非昨眯着眼辨认半天,许久才回忆起来。

“是朱砂。”她挣扎着坐起来,“昨天lda非要我给她画唇印。”

“lda。”温瑾嘴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就是写‘情书’那个?”

景非昨表情有些困惑:“什么情书?”

温瑾从桌上拿出那张粉色卡片。景非昨拿起来看了看,扑哧笑出声。

“这是群发邀请函。她给所有人都写了‘为你而作’。”笑着笑着她突然按住太阳穴,“天……我以后绝对不喝混酒。”

温瑾见状,叹了口气,把早就拿好的温水递给她,命令道:“喝水,漱口,吃早餐。”

当景非昨在桌子上哼哧哼哧喝着白粥时,温瑾就抱着双臂站在一旁,背对着光,她的轮廓像把出鞘的刀。对于这样的姿态,景非昨不多见,却也不算浑然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