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头,轻轻啃咬着,只留下浅浅的齿印,不留下红晕。
林筝墨被弄到头晕目眩,一双手不安分地去拉简越的手。
她喜欢拉简越的手,让简越与她十指紧扣。
通常是一只手十指紧扣,如果不是牵着手,则要让简越摸她。
摸她的耳朵、脸颊、眉毛,有时候是嘴唇。
今晚简越存心要逗弄她,好几次嘴唇游离到唇边,好像要吻到了,林筝墨主动抬头去迎合她,她又逃离。
一直得不到满足,心头空落落的。
“我要。”
“要什么?”
“做日常。”
“做什么日常?你不是不知道?”简越看着林筝墨因为动情的模样逐渐红晕的脸颊,内心荡漾,“说出来。”
“我想你”林筝墨觉得羞耻极了,抬起一只手,遮住自己的眼睛,遮住四面柔软的光,遮住她的羞怯,遮住她的欲l望。
仿佛她看不到简越,简越就看不到她似的。
“想你”
“亲我。”
“听不见。”简越停在她的唇边,大约只有一厘米,只要林筝墨稍稍抬头,她们就可以吻在一起。
要让林筝墨再说一次绝不可能。
果然林筝墨选择抬头亲吻。
咬简越嘴角的时候,林筝墨像一只啃草的小羊羔,青涩却又带着对食物本身的欲念,她要如何咀嚼这份清甜,只能不加掩饰,她不会掩饰,不懂掩饰。
回忆起上一次接吻是在早上,却觉得过了一万个世纪。
当热情达到某种程度,新的想法渐渐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