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店没吃没喝,自然没有幸存者,因此也没有丧尸在里面晃,不过一楼实在太脏乱差了,两人便上楼查看。二楼地面有很多碎渣,像花瓶、玻璃,但很幸运,存放婚纱的大型衣柜没有受到太多破坏,足足有两排。
“哇~~~暖阳你看,这件好闪,胸前装饰都是镶钻的,好看吗?”
“好看。”
暖阳对衣服几乎没有审美,上大学前,她的衣服不是大孩子穿剩的,就是好心人捐赠的,能穿暖、合身又干净,对她来说就很满意。在大学,她打工买的衣服也是休闲款,便宜耐穿,直到成为歌手出道,才渐渐知道什么叫时尚,她的一生接触过最贵的衣服,是高奢品牌方的赞助,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贵。因此看见婚纱,除了眼花缭乱,就只剩迷茫,能说出口的也就是“好看”二字,想不到别的词夸赞。
“这件怎么样?这件是欧式的,很贵气高雅,但是这件极简风也很好看,我喜欢它的裙子设计,或者这件呢?森林系我平时穿得不多,穿这件的话你应该很有新鲜感吧?”
万凝烟特别开心挑着婚纱,暖阳根本看不懂什么森林系、英伦风,她只觉得万凝烟穿什么都漂亮,每件都是笑着说“好看”,完全提供不了有效建议。
兴奋挑婚纱的万凝烟,很快发现了问题,拿了一件粉色鱼尾设计的摸胸婚纱,朝暖阳比了比。
“这件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
“那你穿这件,如何?”
暖阳诧异了几秒,微红着脸,点头说“好”,万凝烟不乐意了,小嘴一撇。
“我们都要结婚了,你能不能上点心!什么都好看好看,可以可以,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