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蘅找到乔筝,态度温和,笑容满面,一点也不像个大公司的老板,反倒像一个温柔可亲的大姐姐。
“乔小姐你好,我是蘅星娱乐的老板,你应该听小乔说过我吧?听说你也就比我小几岁,今天也才26(乔翘26,乔筝实际年龄28)对吧?你有形象有气质有演技,有没有考虑进娱乐圈发展?”
乔筝决定委婉的回绝她,“我这个年纪进娱乐圈优势不大。”
楼蘅对于看上的人,自然是不遗余力的夸,“好饭不怕晚,我相信你进了娱乐圈一定能大红大紫的,想要名吗?想要利吗?想要受万人瞩目站在风光的舞台上吗?只要你和我合作,名利唾手可得,我相信,伯乐和千里马是互相成就的。”
乔筝拒绝得很坚定,“不用了。”
笑死!已经给老板打了十年工,穿越来这里之前,乔筝已经和楼蘅和和平解约,把丁茜从蘅星带出来,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工作室。
难道回了十年前,还要继续给自己脖子上套根绳子继续给老板当牛马?
乔筝一点也不为楼蘅嘴里的辉煌畅想而动容,“我这个人,喜欢自由,不喜欢束缚,不会签公司的。”
楼蘅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楼蘅和乔知筝说,“你这个朋友不慕名利,根本说服不了她。”
乔知筝十分忧愁。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1
乔知筝低声念着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留住你》,重复来回不停念,目光从一开始的幽暗晦涩慢慢变得明亮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