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清低头,欲言又止。
“我……我感觉,我好像有那么一点喜欢……喜欢江槐。”
“一点,一点点,一点点点……”
欲盖弥彰地补充,程清抬头,看见濮芷笑溢明眸。
“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你这么果断的一个人,什么时候因为这种问题纠结过?”
难得啊。
对待感情,她们如出一辙,直接又大胆,这大概也是她俩能成为至交好友的原因之一。
而程清要是喜欢一个人,决定去追,绝对雷厉风行,濮芷还没见她失败过。
“我不确定我应不应该喜欢她,在演戏上,她有天分,以后的路还长,我耽误不起她,恋爱不是件坏事,却或多或少会对事业造成影响。”
濮芷何时见过她这个样子,左顾右盼,瞻前顾后的。
“你这已经不是一点点喜欢她了,是非常喜欢她,你以前何时为女朋友考虑过这些,向来只问自己的心意。”
程清争辩道。
“那是因为我以前也不谈圈内人啊,都是年长我几岁的姐姐,事业有成,不存在所谓耽不耽误。”
“初恋算什么?”
“初恋不算人。”
算畜生。
程清在心里骂完,才认认真真解释道。
“当时她说她愿意被我包养。”
该死的有钱人。
“她就是图你钱!”
“对,她就是图我钱!”
程清是在分手后才意识到这件事的。
“恋爱脑!”
提起程清那个初恋,濮芷现在还来气。
“抱歉,这个我改不了。”
程清喜欢上一个人,就是掏心掏肺的喜欢,所以除了初恋,哪怕分手,程清的前任也从没责怪过她,想破镜重圆的一抓一大把。
濮芷突然拉着凳子靠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