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这一点都不像是她的风格。
她不是骑竞速自行车上班的人吗?不是浑身上下素净到看不出一个logo吗?不是要把她送的迪奥束之高阁吗?
是什么时候起,开始改变了呢?
深夜,堵车情况要好上许多。不多时,她们便到了。
晚上的格里菲斯天文台空荡荡的,像一座悬浮在洛杉矶上空的星舰,白色穹顶在墨蓝色的天幕下泛着冷光,仿佛被月光浸透的贝壳。
两人并肩站在夜色里。
风声辽阔,粉紫色的帕拉梅拉停在不远处的路边。
宋时铮趴在栏杆上。
不知道在想什么。
事实上,从昨晚起,孟行玉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了。又或者更早,从宋时铮变回人身的那一刻,她们之间的距离就变得遥远了。
要是她现在能变回小猫就好了。
这样她就不用满心忐忑,这样她就不用一颗心忽上忽下的,这样她就可以知道,宋时铮到底在想什么。
而不是看着她,明明满腹心事,却一个字也不愿意透露。
“在想什么?”
孟行玉想着,直接问出了口。
手在虚空抓了一下,“……好多灯。”宋时铮说。
站在天文台的平台上,可以俯瞰整个洛杉矶的夜景,千万盏灯火犹如打翻的星河一样,蜿蜿蜒蜒,在脚下铺展开来。
“你能帮我拍张照吗?”
“好。”
孟行玉接过手机,找了个角度。宋时铮今天太反常了,没有吵吵闹闹,也没有叽叽喳喳,有的只是无尽的沉默和欲言又止。
明明演出大获成功了,宋时铮却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
直到宋时铮让她帮忙拍照,她才从这句话里得到稍许心安。这才是宋时铮的风格,每到一个地方拍拍拍,然后发微博或者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