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韶身为楚国嫡公主,自小被楚皇楚后捧在手心里疼,她的那些哥哥们虽然看她不顺眼,但碍于父皇和母后却也不曾真正欺负过她,再加上她性子刁蛮,别人说她一句她不堵对方十句就算好的了,哪曾受过这种委屈。
对方是她喜欢的满苛,打不得骂不得,满腔委屈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繁秋荼见小姑娘满脸不开心,犹豫一会抬手揉了下她的头发,故意哄道:“阿韶昨日不是说想吃北国金豆羹,我亲手给你做可好?”她又伸手轻轻捏了下小姑娘的脸蛋:“别不开心了,嘴巴撅的这么高都不漂亮了。”
明韶撇过头,心里依然梗着一口气。
见哄了这么久这人仍没消气,还一副气鼓鼓又难看的样子,繁秋荼眉目也沉了下来,她表情温润含笑,眼底却沉着一丝阴冷。
耐心渐消,少年又捧起书,垂眸看着问道:“阿韶今日来此是有要事?”言外之意,如果没有要紧事那就麻溜地滚蛋。
明韶知道繁秋荼生气了,可她自己也不开心,且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她憋了憋到底是把心里头那些质问话吞回肚子,只赌气道:“没事,我先离开了。”
繁秋荼“嗯”了一声,没看她也没挽留。
明韶眼中浮现雾气,气得跺了跺脚,含着泪跑开了。
来时开心,去时却多了一肚子委屈。她来小院确实有事跟繁秋荼说,但看现在这样子说与不说没差别了,再者短时间内她也不想再见到这人。
真的太可恶了,在满苛眼里,在自己喜欢的人眼里,她堂堂楚国嫡公主甚至还不如一个婢女。那人多次目无尊卑、诋毁公主,按律当杖杀,她不杀她,打几棍子总行吧,她的脸面是小,但楚国皇室的面子该往哪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