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就要去舔它,本以为它会很嫌弃,立马后退,不料它竟眼睛亮亮,小爪子踩地,满脸期待。
余初瑾沉默,很沉默。
大蛇眼露急切,踩地的爪子踩的更急了,你怎么不舔了?为什么不舔!
余初瑾无视它的急切,装作无事发生,拿上兔子和野鸡,要做晚饭了。
大蛇跟在后面,发出哼哼唧唧的不满声音。
余初瑾:“哼唧什么,我是不可能舔你的,你不是会说话吗,你说句话来听听。”
大蛇:“嘶嘶。”
余初瑾切了一声,没搭理它了,简单处理一下兔子,期间把大蛇爪子扯过来当刀用。
大蛇乖乖不动,已经很适应余初瑾动不动使用它的爪子了。
简单处理完兔子,用棍子穿起来,放在火上烤制,烤熟之后就能吃了。
大蛇打回来的猎物多种多样,但余初瑾比较偏爱吃的食物,是野鸡和兔子。
当然并不是因为野鸡兔子有多好吃,仅仅是因为余初瑾认识它们两个。
至于大蛇打回来的其它动物,有一部分,余初瑾甚至见都没见过,无法判断是什么动物,有心理负担,自然就有点不敢吃。
像她这样完全没有野外生存经验,连动物都只认识常见都野鸡兔子的人,来到荒岛上生存一点优势都没有,甚至全都是劣势。
但还好,上天似乎也知道她什么都不会,直接送了她一个挂。
大·挂·蛇。
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余初瑾,现在给野鸡兔子拔毛,变得无比熟练,三下五除二就给拔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