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接近呢……?当时我谋划着……或许我去跟她“道歉”,会给第二次见面赋予了意义。
如此,我跟她的第二次见面,我确实是带有别样的目的。
我看着她背着雨,站在楼道里。
当时我提出:
“不请我进去坐坐?”
好吧,我觉得我挺恶劣的。
对于此案,她其实是有足够的证据去排除嫌疑的,可是身为女人所持的直觉,我却总觉得她有问题。
这种主观的有问题,无非就是种偏见。
很明显,她拒绝了,而且还是当仁不让的语气。按照流程,我确实请提不了搜查证,所做的架势也一一被她拆穿。
可在次日的那个有晚霞的下午,是我们的第三次遇见。
如此,我又该觉得自己很恶劣了,为了见到她,我直接将她堵在了她的公司门口,她的表情完全出卖了她的诧异。
出于窘迫,我甚至都不敢出声叫她的名字。
那个时候我们停在摊位前,我说:“十块钱给你弄个娃娃。”打个娃娃吧,打个娃娃就当是赔罪了。
我腹诽着,就当是交个朋友吧,简单一点,哪怕我最初的目的不是这个。人都喜欢将自己隐藏。
即使最后发现是我错误的直觉让我多疑了,那也算多交了个朋友呀。
嗯…我挺喜欢她的,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