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方歌上了楼。

方竹也跟在后面上了楼去, 进门后只看到方歌站在厕所门口的背影。

方竹凑过去, “怎么了?”

“忘记收拾了。”

方歌不喜欢和别人接触,所以也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东西。

很久以前就跟阿姨说过了, 让阿姨来打扫的时候不要进她房间。

昨天晚上回家太累了, 知道自己厕所没收拾,便在一楼洗漱的。今天早上也是迷迷糊糊地下楼, 就直接在楼下洗漱了。

现在回到房间, 闻到一股血腥味,看到厕所满地绷带纱布, 还有自己昨天脱下来的,全是方竹的血的衣服,才猛地想起来。

方歌暗暗叹了口气,走进厕所,开始收拾起来。

方竹也把这事忘了,现在自觉地跟在后面,也开始捡起地上的东西。

“等一下,别丢垃圾桶。”方竹准备将手上的纱布丢掉,被方歌叫住了,“找个袋子单独装吧。”

“哦。”

方歌起身准备出去拿个袋子,想着鞋实在有些不干净,在厕所门口脱掉了鞋,往外面走去。

方竹收拾着,回头瞥了一眼。

方歌光脚踩在理白色的瓷砖,却不因为这颜色而显得肤色暗些,反而看上去似白得像在发光一样。

脚跟圆润光滑,白皙的皮肤里藏着健康的血色,往上是轮廓分明的脚踝,和若隐若现的小腿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