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很喜欢我们这个词,尤其是从付雪瑶口中说出来的,这代表了她和他。
付雪瑶的手握起来软软的,小小的,柔柔的,舒适的让他沉醉。
今年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年,希望日后的岁岁年年,他都能这样牵着她的手去做她喜欢的事情。
付雪瑶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早了,没想到她下楼时,有些人都已经买完回来了。
她偏头看向了陆行洲,满脸写着怀疑和困惑。
陆行洲解释:“这家属院的人一向都比较早。”
付雪瑶:“那我们是不是得快点走?”
陆行洲用手摸了摸她的发丝:“没事,就这样的速度走过去刚好。”
“放心,肯定能买到的。”
付雪瑶心安了安:“那几好。”
一路上两人还遇到了许多熟人,当然这个熟人是对陆行洲而言,反正她是一个都不认识。
反正陆行洲喊什么她就跟着喊什么。
这年代的集市还真是挺热闹,明明六点还没到,但集市基本上已经被人挤满了。
梧镇是每月带有3和8的日子赶集,基本上四天赶一次集。
每逢这个时候,周围小村落的居民也都会拿着东西来卖。
人多的地方最需要小心的就是扒手,一个没留意,可能钱都被人偷光了。
说起扒手,陆行洲还跟他提了孟赫之前的倒霉事。
当时两人都才来部队没两年,周末休息出来买东西,孟赫像个显眼包一样穿着一套看起来就显贵的西装来赶集,然后成功被不知名扒手盯上了。
陆行洲离开一会儿的功夫,孟赫的放在裤兜里的钱包就不翼而飞,关键他还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