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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脚,一大一小,紧紧贴着。

云渝脸轰一下红透,小心收回脚,更局促了。

……脚……脚好大……

他一只脚抵得上他两只了,云渝心中突然冒出这个想法。

想到这个想法后,后脖子的嫩白皮如煮熟的虾子一般,身上不冷了,现在热得慌。

听到婶子的话,云渝没敢私自开口,反而是看向一旁汉子

——坐在他外侧的彦博远。

“这是我自小定下的夫郎,家里出了些事,刚接回来。”彦博远替云渝解释,顿了顿接着说:“过几日办酒,还望婶子记得来吃酒。”

张巧云吃惊,彦博远早已定亲,她竟一点风声也没听到。

她心中奇怪,哥儿不如姐儿能生养,体力不如汉子,活做不得多少,生又不好生,只有娶不起姐儿的,极其穷苦的人家才会要哥儿。

张巧云见彦博远脸上藏不住的喜色,没一丁点厌烦与难堪,想来十分喜欢自己的未婚夫郎。

她不免对云渝生起好奇,仔细打量起对方。

小哥儿年岁看着不大,成没成年都两说,瘦弱的身躯被宽大外袍盖住。

这……怎么像是个难民。

张巧云心中嘀咕,不过这话她也知道不好拿出来说嘴,是以没问。

婶子眼光毒辣,云渝不知自己的来处一眼就被她看穿。

他确实是难民,被汉子买来为奴为仆的。

云渝脸皮薄,在村里人探究的目光下束手束脚。

但他也觉察出婶子目光不含恶意。

云渝双手掩在棉衣下,脚不自禁地往后缩。

想着彦博远都将他介绍给婶子了,不能不搭腔,硬着头皮低低唤了声婶子。

蚊子点大的声音也就坐在旁边的彦博远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