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平希玉和母亲在路边支起一个小茶摊维持生计,陆今朝偶然路过,急着写封信,便在她们的茶摊要了杯茶,坐下写信。
粗茶难喝,不是富人习惯的味道。陆今朝尝了一口,便顺手将茶水用来洗笔。旁边几位茶客瞧见,立刻发出了不悦的啧啧声。
平希玉打量着这位衣着华贵的客人,温声上前:“客官,这茶碗是给人入口的。”
陆今朝彼时年轻气盛,态度颇为傲慢,取出一锭银子,“我是云州的陆今朝,这个当是买下这只茶碗的。”
平希玉一点也不生气,还笑吟吟高声对众人道:“云州陆今朝,买下茶碗一只。”
她转身又问陆今朝,“这茶碗您不带走吧?”
陆今朝摇了摇头,她又道:“那我摔碎了,放在案上摆着,行吗?”
陆今朝好奇,“为什么?”
她道:“这儿都是常客,大家看见您涮笔,我若洗了放回去,她们以后一定会怀疑自己用的就是涮笔的那只茶碗。我当众摔了,让大家心安。再摆起来,别人好奇自然会问,我也好说出这个典故。陆今朝光顾过的茶摊,说不定有人想尝尝是什么味道。”
陆今朝笑了笑,“你很会做生意,跟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