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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吧。”宋乐珩喃喃:“人心里的伤……要用三年来恢复的。”

“为什么是三年?”

“不记得了。”宋乐珩叹息:“我也不记得,是在哪里听过一句话。有人说,离别的第一年,痛不欲生,白天夜里都好像总能看到离去的那个人,每做一件事,都想起和他也做过。要是他在,那就好了。”

“离别的第二年,人生好似又恢复了正常。人前说笑,年头年尾一晃,好像就这么过来了。可他的东西仍不敢碰,仍不敢见,见则伤筋动骨。”

“到了离别的第三年,那个人成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慢慢的,敢与人提及了。那时候,就是真的放下了。”

熊茂笑了笑,眼里却蓄满了泪。他用带着护腕的手擦眼睛,刮得眼皮生疼:“江州城破后,我一直没敢提老二老三。总觉得是他们没守好城,才害得百姓流离失所,痛失亲人。也害得主公……”再擦了擦眼泪:“可、可就算他们犯下天大的过错,那还是我兄弟……他们就这么走了,我、我好不习惯。要是像主公说的,三年过去,能忘那就好了……”

宋乐珩没有说话。再掀开车帘时,妇人哭晕过去了,那火被男子踩灭了,他从火里捡起被烧掉一半的拨浪鼓,拿在手里摇,人在鼓里哭……

到了江边,正值午后。

早晨看着要晴起来的天,又突兀地攀了层乌云,笼得整个江面上都灰扑扑的。正如熊茂所说,那山头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新坟,崭新的白魂幡在风里招摇,满地的黄纸被江风一吹,打着旋儿,扬得漫山遍野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