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3的实习期间,乔瑞又回到了施罗德律所,继续跟着ipo上市团队一起工作。
她的主要工作是控制上市的进度,当然投行的工作效率还是很不错的。
而因为对于乔瑞的信任,李超作为方达的高管,也积极推进公司的整改工作,尽力按照律所给出的意见进行改制。
有些不合法的地方,尽快处理,保证上市后,所有的资料和流程都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李超在股东大会上,还是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几个股东坚决不同意,对外公布一些牵扯公司机密的信息。
在这一点上,乔瑞的说法是,他们几方可以开会讨论,是否必须要公开。
于是,公司再次派了团队赶赴国,三方人员开了一次公开会议。
方达的股东将在国内同时参与视频会议。
方达的股东几乎分成了两拨人,一拨人支持公开,另外一拨人认为没有必要,会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投资银行和投行聘请的律所均认为,公开这部分信息是非常有必要的。
会上,几方人员吵得不可开交,互不相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