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乔瑞也可以在艾达的指导下开庭辩护,毕竟谁说了代理人必须是律师的?
这天很巧,住在达拉威尔社区的一个华裔移民,由于自己10岁的儿子在学校和一些学生学坏了,竟然偷了爸爸的钱出去买礼物送给自己喜欢的女生,把孩子给打了。
以华国人的想法,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所以这位爸爸一怒之下打了这孩子一顿,孩子气急之下报警了,这位爸爸以涉嫌虐待儿童罪被逮捕了,孩子也被儿童管理局带走了。
爸爸找到了达拉威尔社区法律援助机构,但是艾达身上积压的官司太多了,这件事又迫在眉睫不得不立即解决。
这位爸爸想不通,他打自己的孩子有什么错?但这就是国的法律,尽管你的孩子确实犯了错。
乔瑞负责接待了这位移民爸爸,仔细询问了这个孩子平时都和哪些人接触,以及偷钱是不是第一次,还有,有没有人怂恿,比如是不是那位女生让他偷的?
还有,这是不是他第一次打孩子?有没有邻居证明,有没有之前进行过相关的教育。
一旦这个案子被判了,这个新移民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而这个10岁的男孩也会被儿童管理局应急性交给一对领养人来领养。
不得不说,这将会是一场悲剧。
乔瑞回到家的时候一直在想这个案件,虽然她能做的已经全部都做了,问询了所有能问询的,也整理好了所有的证据材料,但她一个连正规法学院都没去过的大二学生,又能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