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你们的。”苏锦书没有收拾太多衣服,只随便捡了几件换洗的。

原身是个勤快的,买的衣服都是深色系,黑灰色为主,方便干活。苏锦书更喜欢明亮的颜色,红色黄色青色这些。等去了京市,苏锦书的行头都得换一番。

回去的路上,周凌霄难得沉默,没有再扮演深情体贴的丈夫。

就算是影帝,也有演累的时候,苏锦书没当回事,靠着窗,在车上打瞌睡。

周凌霄把自行车停在车站,两人下了车后骑着自行车回菊儿胡同。

路过胡同口的副食店时,苏锦书看见玻璃柜台里摆着三四块猪肉,扯了扯周凌霄腰间的衬衫,“周凌霄,买块五花肉回去炖红烧肉吃吧。”

“这个月没肉票了。”周凌霄的心情不太好,直接拒绝。

苏锦书不死心地扯着周凌霄腰间的衬衫,“买嘛买嘛,我们今天新婚耶,你肯定有办法搞定肉票的对不对。”

柔弱无骨的手指不经意间,一下一下地挠着腰间的痒痒肉,周凌霄不得已停下车,“你住手,我去买。”

苏锦书放过他的衬衫,心中窃喜,原来周凌霄怕痒啊,以后就用这招对付他。

五花肉用油纸包着,麻绳捆扎,挂在自行车的车把上。进了家门,苏锦书自己找了个空柜子放衣服,周凌霄已经开始做饭。

苏锦书非常有眼色地上前帮周凌霄打下手,夸夸彩虹屁,“周凌霄,你厨艺太厉害啦,光是闻着香味,就知道肯定很好吃。就连最普通的青菜,你都炒得比别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