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无涯抖擞精神,一扫颓势,高高兴兴地继续看灯。
他一路走,一路甩着手里装满铜板的小荷包,一口气购入了很多花花绿绿又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他总用这种方式来安慰自己。
一旦起了喜爱的念头,就要把东西买下来,一颗弹珠,一块糕点,一袋瓜子,且一旦想要,便是抓心挠肝的异常急切,火急火燎地非要弄到手不可。
但乐无涯相当节制,很管得住自己的眼睛,从不去染指贵重之物。
因为他清楚,太好的东西,他不配拥有。
所以对那好的,他索性是一眼不看,一念不动。
所以他四年前才能走得那么潇洒,那么无所顾忌。
他逛到一半,有识货的人瞧上了他那一身的富贵——小七替他置办下的行头,哪怕去官员家里赴宴,都绝不露怯。
那人涎着笑脸,凑上前来,小声道:“爷,瞧瞧不?上好的皮子,水貂皮,狐狸皮,哪怕您要熊皮和大不列颠的呢子,咱这儿也有的是!”
乐无涯随便瞄这皮商一眼,就看到了他的骨头缝里去。
这煊赫热闹的灯会,也是销赃的好时机。
这些皮子真假混杂,假的是用来蒙涉世不深、眼光不够毒辣的公子小姐,好狠狠宰他们一笔;真的品质确实相当不错,八成是走了什么野门路,避开了缴税这一步,直接从猎户手里收来的。
放在以往,乐无涯兴致好,摆一摆手,直接拒绝;兴致不好,就假意捉住他的手腕,大叫“巡街御史”,看人被他吓得骂骂咧咧地落荒而逃,也别有一番恶劣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