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无涯用牙齿咬着细细的小竹棍,垂目望向她的手。
她的手掌,和孩子的小手牢牢牵在一起。
过去,乐无涯也和这孩子一般,满怀着孺慕之情,将手掌交在她手里,小羊羔似的任她牵来牵去,听她讲着天上人间的各色故事。
因为常年茹素,她手腕极细,一只玉镯戴在手腕上,几乎可以直推到胳膊肘的位置。
乐无涯记得,她生在秋日,过了白露,就满五十五岁了。
那年,乐无涯重伤回京,随身就带着这枚镯子。
这是他假作商人,奔波在大虞和景族两地时搞到的宝贝,色同寒冰,佩在手上,像是至清至洁之气凝就,甚是喜人。
乐无涯当即决定,要把此物赠给娘亲,当作她的生辰贺礼。
结果,他以濒死之躯,勉强握过她的手,把镯子戴在了她的腕子上。
这礼送得实在是不漂亮。
时至今日,乐无涯都难免嗟叹:这么漂亮的手镯,该在伤愈之后再送出去的。
可那时的乐无涯认为自己必死无疑,若不赶快送出,万一自己嘎嘣一下死过去了,阿娘把这东西随着自己一道下葬,那才真真是浪费。
彼时,叶听南执握住他的手,温热干燥的掌心贴着他湿冷的手掌。
而惊闻噩耗的乐珩、乐珏纷纷赶回家来,脸色苍白地立在床榻前,因为心慌气短,统一地说不出话来。
他们放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弟弟,去了趟边疆,就流干了半身的血,身子埋在雪白的被子里,单薄得像是个纸人。
“怀瑾、握瑜。”叶听南开了口,“去外面待着。我有话对阿狸说。”
乐珏心焦如烧,不肯离去:“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