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在外面低声问陈大家的:“陈婶子,夫人要收回这间院子吗?”
她和儿子相依为命,攒下来的钱倒是足够买一间小院了,就是有些舍不得。
陈大家的摇摇头:“不知道,夫人没说,应该不会收回院子。”
董玉婷看过后,就离开了这里。回到铺子中,和方兰签订雇工契。
契上要写工钱与食宿、身份信息、工作内容、期限,最后由雇主、雇工、保人签字,还要拿到市署登记。
立契人方兰,年二十七岁,系幽州平南郡清原县人。京城安宁坊西市酥香阁陈淑名下做伙,每日卯时上工,戌时歇息,专司揉面、制作糕点。月钱一两,食宿于石头街第三家。佣工三年为期,未满不得辞工。
陈大家的指导着方兰写下来,拿给董玉婷看。
方兰以前在清原县的时候也写过雇工契,只不过那时候她是雇主,开给点心师傅的月钱也不过半吊子钱。
月钱一两,也就相当于府里的一等丫鬟的月例。
“在月钱后面再写上,每月给糕饼两斤,米一斗,逢年过节再给其他东西。”
陈大家的“哦”了一声,不情不愿的转过身拿笔去添上。
董玉婷道:“放心吧,这些福利铺子的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