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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紫罗兰的头发边缘被染上了一层白光。

这光是劣质的,因为老板是个抠门的人,买的是最便宜的小破灯泡。

但落在他的身上却奢贵了起来。

他完全不该在这里。

在这种地方。

我在发愁该穿什么衣服——总不能穿迷彩服——的时候,李见路从自己的衣柜里挑了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一套穿在我身上,一套穿在他身上。

深蓝色的外套,黑色的裤子。

只是我身上这套还算完好,他的裤子和衣服早就裂开了。

白色的内搭被掐进了裤腰,衬得李见路腰很细。

他是少年的体格,和陆恩不一样,李见路的身上没有很明显的肌肉,虽然个子和陆恩相差不大,但顶着一张娃娃脸和陆恩站在一起之前,总给人一种他比陆恩矮的错觉。

也只有贴近了才能看到,他身上覆盖着的是薄薄的肌肉。

白光同样临摹了一遍他的轮廓。

细腻的,精致的,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有什么是他放在心上的?

我放了很多东西在自己的心上,但李见路连自己的命都不放在心上。

手里突然被塞进了一瓶可乐,她低下去拆药膏,“这只是隔绝病菌,防止你的伤口更严重……等下感染了你就得换一条腿了。”

“我还以为你会买酒。”李见路想起她来自己酒吧时点的是白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