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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到他领口了,几点血不显眼,但在墨绿色的军装上深了下来,傅镇斯抬了下眼皮,扯着我大马金刀地往树下一坐,“你听听自己这问的什么问题,血味这么重……嘶,也就谢枕弦那个每天浸泡在药味里的家伙闻不出来了。”

手腕上反复叠加的新旧肉看起来实在是令人不忍直视。

尤其是在校服袖子里被纽扣和袖口剐蹭,又有新鲜的血肉渗出。

但傅镇斯不仅敢看,还敢从自己胸口的口袋里取绷带。

他低垂着眼,连眼皮都是古铜色的,只有腰部往下才能看出他的本来肤色,十几载风吹日晒雨淋,被晒得像是刚刚挖煤回来的一样,贴着头皮的发茬和脸上贯穿了全脸的伤疤看起来很唬人。

但动作却很细。

我“哦”了一声,用另外一只袖子随便擦了擦嘴角:“所以原本没有注意到?”

他皱了皱眉,把我擦嘴角的那只手也一起禁锢在了手心。

“啧,你重点到底在哪里……?其实我本来是没有注意到的。”傅镇斯看着我手腕上的伤口,宽大的手握着我的手臂,一只手就能握住,还多了很多的空隙,与其说是握,不如说是捏住,“但你说你在自己的手心里乱画什么?脏死了,又是黑线又是黑勾,脏成这样,你当我瞎?”

不敢把我的手抬高,傅镇斯只能低下头。

把绷带一圈一圈缠了上去。

“别动,你以为我是你这吃了就跑的流氓?”

“……我不是留了纸条解释了吗。”

傅镇斯嘴里的糖棍子突然不跳了:“和你计较这些我真是嫌命太长。”

“你就是个定时炸弹。”傅镇斯咬着没有了糖果的糖果棍子,牙痒痒。

像是把那糖棍子当成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