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清越兄妹却是客气的很,甚至到了讨好的地步。

李清越镇上读书,花银子她不心疼,原主兄妹过节买一身新衣服,她就要唠叨,干活儿的人哪里需要穿什么新衣服,缝缝补补都是这么过的。

长青还没有见到李清越,但从李香玲的穿着,他就能看出,待遇差别太大了。

原主兄妹可以说是跟大人一个待遇,吃的差,干活还不能少,难怪两个都是又瘦又黑,性子也闷闷的,倒是林清越兄妹,大大方方,见人会说话。

用他那亲妈的话来说,就是原主兄妹随了他们爸,不中用。

那是随父亲不中用吗?

长青印象中的父亲是族中一等一的能干人,是能够在镇上的酒楼做账房的,家中更是购置了不少田地,留下了一些家产。

对了。

长青想到这个,就联想到另一件事。

赵怜花改嫁李福生,带着两个孩子住进了李福生家,原主父亲的田地这些年也是由李福生管理,每年也是不少的收益,农村嘛,一切都靠地里得来。

按照族里的规矩,等原主到十六岁,就算成年了,是要继承亲父的家业的。

呵呵,可真是巧了。

原主就是这次去服徭役,身体垮了,回来之后熬了几个月,还没继承家业呢,李清越在镇上跟人打架,失手将人打断了腿,结果,对方有个舅舅在县太爷手下做主簿,赵怜花又让原主去顶罪。

理由是李清越是要参加科举的,以后这个家还需要他撑起来,所以不能有污点。

同时,为了平息那家人的怒气,还将妹妹李浣溪嫁给了对方。

这操作就很厉害了。

牺牲自己一双儿女,给养子平事情,理由就是李清越要科举?

科举关原主什么事儿啊!

原主当然不想坐牢,但赵怜花又是求又是哭,甚至还拿起剪刀自戕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