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 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现在、立刻、马上追上偷琴贼, 把顾莫狰的古筝完完整整地抢回来。
肾上腺素拉满,全身所有的细胞激发到极致,凤璟遵遁直觉,朝着某个方向全速冲去。
转身,下楼, 再转身。
毫不犹豫。
若论调取速度, 人类的记忆远比监控要快。
前提是, 那个人必须什么都记得。
凤璟记得自己出门之前的画面,琴就放在桌上,好好地放在桌上,等着顾莫狰来接。
他也记得从他看热闹开始直到回到后台教室的期间,海选教室只出来过零星的几个学生, 其中没有顾莫狰。
后台教室里进进出出的就多了,但是,手里拿着能放下一把古筝的黑色琴包的人却不多。
不多。
所以他记得,他记得。
他记得每一个充当背景板的路人手里都拿着什么……他不记得也得记得!
极速狂奔中,凤璟的喉间几乎泛上铁锈般的血腥气。
他没有十全的把握,不确定目标是否近在眼前。
但是他又必须确定,再过一个转角,他的视野里就会出现那个该死的偷琴贼!
究竟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当着他的面做出这种事?
是节目被刷了的表演者?
是学生会里看不惯顾莫狰的成员?
是李氏集团在铺开志愿者计划时三番两次被顾莫狰绊住手脚,所以故意找人来灭灭顾莫狰的威风?
是谁都行,谁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