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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的个子极高,目测将近一米九。他身上穿着 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生的浓眉大眼,十分精神。

那 男生一走到宋策身边,便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憨笑着 说:“策哥,你怎么自己就走了?我还在教室门口等你呢!”

通过原身的记忆,宋策知道眼前这个男生叫赵名钧,他父母早亡,自幼跟着 姥姥姥爷一起生活。他和原身住在同一个小区,是 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发小。

海市消费颇高,但赵名钧每周的零花钱却有五百块,这一切皆因他有个开大公司的总裁舅舅。

原身以前特别爱跟赵名钧一起玩,因为这样他能时不时蹭些赵名钧的高级零食和网费,毕竟宋明远每周除去 饭钱,也只肯多给他五十块钱而已。

出于这点贪小便宜的心思,初中三年 ,原身虽说叛逆,但始终跟赵名钧保持着 良好的兄弟情 。

等他们升高中后,原身和赵名钧就被 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不过两人毕竟是 发小,所以经常约着 一起在食堂吃饭。直到有一天,原身偶然发现 ,赵名钧脚上穿了一双三千多块的迪克运动鞋。

原身装作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赵名钧头也没抬,一边扒拉着 饭一边跟他说:“这是 我舅舅送我的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原身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 双连两百块都不到的杂牌运动鞋,顿时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脚。

从那 天起,原身就开始留意起赵名钧的穿着 打扮。如果遇到他不认识的牌子,他就偷偷拍个照,然后暗搓搓地去 购物网站上查询价格……

渐渐地,原身发现 赵名钧全身上下竟然都是 名牌!连一件春天的薄外套也要上千块。反观自己呢?身上的衣服、鞋子连带着 书包加起来,总价都比不上人家一件衣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