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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零十个月,五十八封信,他每次都会去数,但是每次都怕数错。

日历上被他用红笔圈了一次又一次的归期,突然从纸上跳下来,活生生地落在掌心。

祁东悍先是笑,笑的极轻,嘴角刚翘到一半,又猛地收住——

“是真的吗?”

他自己都有些不可置信起来。

祁东悍这人善于求证,他索性把信纸举到灯下,对着光细看。纸上的字迹是孟莺莺的,一笔一画都带着她特有的翘尾巴。

尤其是悍字最后一捺,总像要飞起来。

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因为这四年多的时间,他把孟莺莺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都跟着看了无数遍。

确认无误后,祁东悍忽然深吸一口气,一拳砸在桌面上,震得墨水瓶都跟着晃荡了下。

“莺莺,终于要回来了!”

这一声终于喊出口,沙哑却格外响亮。

祁东悍转身在屋里走了两圈,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小跑,冲到衣柜前,一把拉开柜门。

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三套军装,一套常服和两套训练服,全是他晋升团长后新做的。

他的手指在一套冬常服上停住,又缩回来,自言自语,“穿这套去接她……不行,太板像是去训人,莺莺应该不喜欢。”

接着,他目光一扫,落在最底下那套还没拆封的六五式呢子大衣——肩章带着金线,领口带着红星,板板正正。

他把它拎出来,比在身前比划了下,接着又对着镜子左右照,忽然又皱眉,嗓音犹豫,“会不会太隆重?吓着她怎么办?”

祁东悍看了看镜子,镜子里的男人,眼角已经有了细纹,下巴比以前更硬,眉骨间全是这些年在训练场上晒出来的小麦色,没了当年的俊秀,倒是多了几分粗狂和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