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十九和秋香的离开,铃兰自是明白这是李三娘看出来了,窘迫的双颊带着粉红的铃兰双手撕扯着手中的帕子,这话就是说不出口来。
李三娘上前一把掰开铃兰的手:“好了,再扯下去,这手帕哪里还能用?
咱么也都是熟人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有何难题,你只管说就是了。”
铃兰猛地抬起头,看向对面的李三娘,又低下头看着自己双手上覆盖着的手,脑子里像走马灯似的播放着自己的前半生。
五六岁上被父母卖了,运气好,给岐州一官宦人家的幼女做丫头,从扫院子的小丫头,变成跑腿丫头,变成针线上的丫头,后来因着长相,投了小主子的眼,成了贴身丫头。
也还是运气,因着是贴身丫头,跟着小主子去上家学,除了不能上手,小主子学什么都能在一旁跟着听。
这也是铃兰现在识字的原因。
当然了,会写字儿,也是后来铃兰成了这楼子里的女娘,接了客人,有了赏钱后,找人买了纸张字帖自己学的。
本来一切都好,只要等主人家的女娘长大了,跟着小主子嫁走,配个小厮,生几个孩子,做个妈妈,将来给小主子带小小主子就是了。
这也是一份儿比旁人好的生活了。
可,天不遂人愿,小主子的阿耶,也就是这家的郎主升官了,全家要去长安。
你要说,这跟着去长安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是主母觉得不好,觉得自家郎主升了官,小主子就能有更高的门第可以选择,那之前这些在当地买的丫头就不怎么拿得出手了。
所以,等到了长安,主母就做主卖了一批人,从长安的牙郎那里重新买了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