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朝还在犹豫的少年叫了一声,用爪子碰了碰对方的腿,指了指屋内:“去吃吧,他是个好人。”
阿坤嘟囔了句“莫名其妙”,跟谁赌气似的大步走进堂屋。
桌上放了一大盘卤肉饭,还有一碟菜脯煎蛋,油润咸香的味道直蹿鼻腔,饥饿战胜了倔强,阿坤拉过椅子,狠狠将饭混着卤肉扒进嘴里。
林伯端了一杯水出来,看到少年狼吞虎咽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只是把水杯放在对方旁边,自己坐在对面,拿了个茶碗刻了起来。
屋子里只剩下碗筷碰撞和咀嚼的声音,灯光映在碗盘和屋里到处摆放的陶瓷制品上,谁都不说话,气氛古怪又别扭。
但这也不影响阿坤的食欲。
他每天不是面包饭团就是便利店的便当,倒是很久都没吃过这种新鲜做的家常饭菜了,筷子一拿起就停不下来。
迟迟看着对方风卷残云的吃相,又开始不争气地咽口水。
搞不懂这人怎么吃什么都这么香,每次都让猫想尝尝是什么样的美味。
小猫厚着脸皮跳到另一个凳子上,准备近距离看一下“吃播”,没想到对方会错了意,从嘴里省下一筷子卤肉,扔到地上。
迟迟看了一眼重新埋头吃饭的少年,尝了尝那块卤肉。
肉质软烂,一进嘴里就化了,倒是比她想象中的好吃。
阿坤快速扒完碗里的饭,剩了个油光锃亮的碗底,打破了沉默:“我走了。”
“明天晚上继续来干活。”
林伯停下手里的事,朝对方道:“要么来给我干活,要么还钱,你想想是要还钱还是来打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