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她晨起,如往常般去取枪时,却见自己的红缨枪上,挂了一整枝盛开的桃花。

春天是桃花,夏天是紫薇,秋天会换成新结的果子。

到了冬天,她以为会见到腊梅。

结果枪上竟挂了副狐狸皮缝的手套。

是她手指的尺寸。

与京中流行的女子式样不同。

皮毛外面是皮革,没有刺绣装饰,不那么好看,但轻巧耐磨,戴上完全不影响握枪。

她满心欢喜地用长枪挑飞积雪,于雪花落下的间隙,看到了他含笑的眸子。

那是他们相遇的第一年。

她第一次看到他笑。

便是在那一刻,她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

她喜欢上他了。

思绪抽离,当记忆中的面容慢慢模糊成面前洛岚似笑非笑的脸时,林若初终于在心里确定。

为了所有人,她必须要在南郡被围成死城前杀了他。

亲手为自己的年少心动做个了结。

洛岚看着她头上节节攀升再次突破五十的好感度,心情是前所未有的爽快。

有副好皮囊可真是方便。

哪怕恶劣至此。

这女人依旧甘愿执迷。

孟浅夏也在心中计数,九十了,还差十分,她就能动手了。

围城第三日,南郡城中起了骚动。

并非是粮食全都吃完了,而是有人在城中散布流言。

“粮仓烧了大家都看见了!一粒米都没剩下,城中军马这么多,要靠什么养活啊?!”

“连王家的米面铺子都空了,定是这帮军爷为了填饱他们自己的肚子将城里所有粮食都收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