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得近却没有回屋歇着也是因为他觉得身上脏。手和脸这些可以用水洗干净,沾满泥灰的脏衣裳却没法子,专门换身衣裳去屋里歇息又实在麻烦。何况对周野而言,像此刻这样坐着不干重活便算是歇息了。
旁边没咋说话的王长顺不小心听了一耳朵,听阿野提及林姝,不禁朝他投去一记艳羡的眼神。
他力气虽不如周野,但也很大,干活亦是闷不吭声埋头就干,他觉得自个儿跟周野还挺像,不过是没周野长得高,也没他长得俊。可他不如周野讨人喜欢。
如今周野还有了这么能干好看的媳妇,真是叫人羡慕。
王长顺也想娶媳妇了。
不是因为他娘催,是他自个儿想。只是家里穷,他自个儿也不争气,连媳妇的影儿都看不到。
有时候他想,他不如也像周野这般,去给人当赘婿算了,反正他爹娘嫌他笨,家里有二弟在爹娘面前敬孝就够了。可他晓得爹娘是不会同意的,他就算打一辈子光棍,他也必须待在王家。
周野的情况到底跟赘婿不一样,他是无家可归,父母双亡,卖身给了林二叔家。他这样做,人家都夸他大义,毕竟当初他是为了自己的族人才卖身换粮的。
若村里其他人学他,那便是自己抛了自己的根儿,会被人指指点点。他爹娘宁愿穷死饿死也不会叫他去丢这个人。
王长顺再想娶媳妇,也得歇了这心思。
“周野大兄,不如你去院坝门口看一眼?不凑到林姝阿姐跟前,这只看一眼总行罢?”刘二壮笑嘻嘻地出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