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姝来时只匆匆扫了一眼,还没仔细瞧过这井溪镇,亦不知这逢五一次的集市是不是真像阿娘说的那般热闹。
不过甜水村这几日下来,她心里已有卖吃食的打算。
西南之地百姓自古以来都重口腹之欲,只要不是穷得揭不开锅,大多愿意花点儿小钱填自己的五脏庙,她若弄出点儿稀奇吃食,绝对能勾得百姓主动掏钱!
她有这打算不为别的,就为了多赚点儿钱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她自己也是个好吃鬼,只有挣到钱了,才能有余钱买各种食材和调料,做各种好吃的。
人生短短数十载,吃好喝好玩好最重要。
不过甜水村离井溪镇太远,日日来镇上做吃食生意不现实,林姝琢磨着,她就趁着集市人多的时候干一票,若生意不错,也能小挣一笔了。
张巧花不知她心思已转到摆摊卖吃食上头了,听了这话,自然说好,对她这个才见了几日的侄女那是越来越喜欢。
想到当家的回来时拎了一条野猪肉,张巧花忙去屋里将提前备好的两条绣花绢帕取来给了林姝,“铺子里的老板娘说我这花样子过时,针脚也不够缜密,压价压得太狠,我一气之下就不卖了,正好送给阿姝你,平时用来擦擦汗啥的都好。”
绢帕贵,何况那上
头还绣了花。林姝看了眼,针脚是不算缜密,但绣的是梅花和兰花,梅花和兰花都是文人骚客的最爱,怎么就过时了,怕是三婶找的托辞。
林姝领了她的情,“这帕子很好看,谢谢三婶。”
“三婶知道你什么稀罕东西都见过,但三婶这儿也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送你。这绢帕你喜欢就好。”
林姝笑道:“三婶,那都是从前的事了,现今的我可用不起那些稀罕东西,这个帕子我喜欢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