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吃,不要客气,你们都不吃,我也不好意思吃了。”
楚颂瞥了眼叶秀枝脸色,情商上线,又给陆明霖夹:“你吃。”
当然,她也不忘端水,同样给岑子慕夹了,嘴巴甜甜道:“子慕哥,你也吃,我娘手艺好着呢。”
她用的是公筷,原本楚家是没有这个习惯的,整个芦花大队都没有。
这年代,农村里不太讲究这些,但楚颂坚持,叶秀枝被她缠得没办法,反正家里筷子多,随她去了。
这么一副城里人做派,大家都挺新奇,加上楚颂说得头头是道,虽然听不懂什么菌什么菌,但大家都有样学样。
尤其是柴雪琪,她肚子里有小宝宝,被楚颂添油加醋地一吓唬,更加谨慎。
叶秀枝实在有点无奈,饭桌上夹来夹去的,倒反而像她把人家当外人,生分!
她率先夹了一块:“是婶子不对,唉,吃吧,大家都吃,小陆小岑,你们以后可得常来家里玩啊。”
楚耀国点头说:“这野鸡肉,味道也不错,你们多吃点。”
陆明霖微笑,岑子慕更是夸张:“只要楚叔和叶婶不嫌弃,我可得三天五头来打扰。”
叶秀枝笑着说:“你来,尽管来就好,反正婶子家少不了你的饭。”
叶秀枝都这么说了,楚颂也就没顾虑,左一筷子红烧肉,右一筷子野鸡肉,加上还有新衣服穿,她大方地把陆明霖重新排回自由恋爱榜单中。
拒绝就拒绝吧,谁让他给得实在太多了呢?榜一大哥,傲气了点嘛,可以原谅,她一点都不介意的!
楚颂不仅吃饱了,心情也美美的。
后面的生活又变回每天三点一线,像这种又有野鸡又有红烧肉的日子,一去不复回,楚颂主动提出要去挖冬笋。
没有肉,冬笋味道也不错。
“哟,要变天了,今天这么勤快。”叶秀枝调侃道。
“我一直都很勤快,哼,只是你根本不懂我在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