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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吃肉吧!

他捏着筷子从锅里捞出一块,送入口中。

肥肉入口即化,滑嫩得几乎有种在吃奶油的错觉,又比奶油更脂香浓郁,瘦肉丝缕分明,酥烂不柴,饱吸了酱汁的咸甜。

肥肉瘦肉搭在一起吃,很快便化作满口鲜香。

“好香!”许青禾鼓着腮帮子含糊道。

陆晚亭又夹了块肉给他,而后自己才动筷。

香喷喷的白米饭冒着热气,夹一块肉搁在上面,酱汁很快渗进饭粒,染出一片诱人酱色。

米饭裹着肉汁,粒粒分明又黏糯适口,每口都是满满的幸福与满足。

两人安静地吃着,只有筷子偶尔碰碗的轻响。

意犹未尽地咽下最后一口米饭,许青禾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去大伯家?”

拜访长辈自然不能空着手,两人方才合计了一下,决定把野猪肉带过去,这东西本就难寻,剩下的那块也有好几斤,足斤足两的,很拿得出手了。

“下午就去。”说完,陆晚亭又补了句,“别让他们看出端倪。”

“端倪?”许青禾眨了眨眼,恍然大悟,“就是咱俩表现得亲密一点?我明白,演戏嘛。”

陆晚亭没说什么,轻轻应了一声。

下午,两人换了身得体的衣服,拎上猪肉出发了。

走在乡间小路上,许青禾心中仍记挂着演戏的事,思索新婚夫夫应该是什么状态,想了片刻,试探着把手挽上陆晚亭的手臂。

隔着衣衫都能感受到那紧实的肌肉线条。

许是这辈子的粗活干得比上辈子多多了,陆晚亭的臂膀明显比之前更加结实,肌肉硬得像块石头,摸起来又是温温热热的,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