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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乐乐坐在我的脚边,用它的舌头舔我的脚。

我:……

我爬起来,揪着乐乐的毛,然后跑下楼丢进周暮之的怀抱。

这一切太顺其自然一气呵成,等到我后知后觉才发现,现在我应该和周暮之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秘密,甚至是和周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可是我却无法控制自己,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和我醒来的生活中,周暮之都是那100,充斥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的思维和身体,已经熟悉依赖他。

我转过身,用指甲掐自己的肉。

“你,还是继续做饭吧。”我本来想说是不是打扰到他,但又害怕我的忽然疏远会引起他的疑惑。

我抱着乐乐去卫生间洗漱,没有注意到周暮之脸上变化莫测的神情。

“乐乐,还记得把拼图放到哪里了吗?天哪,你要是会说话该多好,要不然你来我的梦里?”我耻笑于自己的所作所为,竟然期待一只狗带我寻找真相。

我由衷喜欢乐乐的毛发,柔软茂密,手感很好。

我就这样顺着它的毛,一边发呆。

忽然,乐乐从我的腿上跳起来跑掉,我起初没在意,只以为是这个家伙不愿意被我摸。

可它站在远处望着我,见我没有动静,走过来咬着我的裤脚往外拽。我就算是再迟钝,也能感受到这其中的猫腻。

乐乐绕过周暮之,带我上了二楼。

我咬着口腔内的嫩肉,用这种痛感强迫自己保持高度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