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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不质疑周暮之对我的爱,但是相比较来,我更喜欢大学时期的周暮之。

但仔细想来,或许是我这几年的昏迷对他造成了太大的影响,他一个人打拼事业一个人照顾我,自古这些事情就两难全,在这过程中心态也会发生改变,因而性情大变也不是什么无法理解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心上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心酸,我暗暗发誓,要对周暮之再多一点耐心,再爱他一点。

我慢慢握拳,吭哧吭哧开始拼图,想着尽快完成这一个三年前就应该送出去的礼物。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还是无从下手,尽管知道这上面是我的爱人。

我拼的太艰难,撅着屁股笨手笨脚很是搞笑。我专心致志,整个屋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万籁寂静,只有我细弱的呼吸声证明这里的存在。

“啊——”

忽然,我圆圆脚后跟传来湿润的触感,冰冰凉。

我手里拿着拼图转头看,发现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

我将它抱进怀里,扯着嗓子喊周暮之,结果没有人回答,我也不去管,寻思着他应该是出去了。

“怎么了,爸爸不和你玩来找小爸啊。”我越发觉得这小狗可爱,心软的一塌糊涂。

“汪!”

乐乐叫一声,吐出舌头舔我的脖子。

“哎呀,你臭臭的。”我打趣它,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这一下子刚好摸到脖子上那细长的伤痕。

这几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我都忘了脖子上忽然长出来的伤痕。我细细抚摸着,伤痕触感明显,凹进去的部分触感光滑,沟壑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