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果然是蠢人都喜欢和蠢人待在一起。
沈依依啧啧摇头,“唉,你这姑娘这脸皮得有多厚吧,我这个正牌的未婚妻就在这里站着,你还想去纠缠我未婚夫。”
在身高比自己高,皮肤比自己不知好多少倍的沈依依面前,王晓红不自觉的就心虚起来。
男人都是看脸的,就算她再怎么不愿意承认,这个沈依依的模样,的确是比自己强了那么一点点。
可自己也有一个沈依依比不了的优势,她们家几代都是京都人,就这一点,就不是她沈依依一个乡下丫头能比得了的。
想到这,王晓红的自信心又找回了一些,挺直了腰背说道:
“你,你也说了你们还没结婚,我,我就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嗯,你的权利就是追到人家家里,不管人订没订婚,不管人家多讨厌你,都要死皮赖脸的纠缠下去?”
沈依依说完这番话,就转头问王大妈,“大妈您见多识广,你见过这么不要脸,还如此理直气壮的吗?”
王大妈早就跃跃欲试,想要说几句了,只是沈依依那丫头嘴皮子太利索,一直没给她机会。
可算给机会她说话了,王大妈赶紧摇头,“没见过,我这也活了快六十年了,还真没见过这姑娘这样的。”
“那大妈您说,她这样算不算是道德败坏?”沈依依又问道。
“当然算了,就这样的姑娘,要是搁在旧社会……”沈依依一个眼神,王大妈赶紧把话题扯回来,“就算新社会,这样的事也是不能容的,姑娘,你啥单位的?这件事我们要是反应到你单位去,开除是肯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