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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别的原因,康斯坦斯王子,他实在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

年轻的王子长着一双漂亮的湖蓝色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嘴角天生带着一点懒散的上扬的弧度,十分讨人喜欢。

康斯坦斯王子非常英俊,而他的英俊与洛伦茨那种“骑士式”的诚挚与正直不同,而是一种浪漫、风趣而风流多情的英俊:你知道他是一个轻佻的浪子,可是你无法讨厌他。

风流的王子并没有穿着王子的礼袍,而是披了一件天蓝色的绒面斗篷,长发没有梳起,柔软地垂在肩头:

那是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但并不是完全的金色,而是夹杂了许多缕清晰的冰蓝色在其中。

那不是染出来的颜色,而是一种血统的象征:

金发,来自年轻时的露辛达王;

冰蓝色,则是女王的伴侣——那位漂亮的洛可兰亲王——留给他的印记。

整个空灵大陆上,只有王室的三个孩子,才拥有着这种金色与冰蓝色混杂在一起的奇异发色。

而王室的三个孩子里,康斯坦斯王子显然是最讨人喜欢的那一个;在场的贵族见到他时,都要行礼,然而康斯坦斯王子笑着抬了抬手,示意大家不用行礼。

“这里没有别人看着,”他眨眨眼睛,“以我们之间的友好关系,就不需要那些繁杂的礼节了。是不是?”

王子这样说,微微笑起来,那笑容仿佛山间的溪水,如此可爱,令人不由自主地放松了戒备。

艾布拉德公爵笑道:“殿下日安。能够招待康斯坦斯王子殿下,是欧普伦锡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