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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上,指挥总结一天写了一页,伯爵检查作业,仔细一瞧。

“一月十一日上午,二百骑兵往帕律克山西二十里,一千步兵往帕律克山东北方向三十里……”

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字。

一天之内,主力部队调度记录不下二十次,凶残冷漠,一里一里的把起义军逼到了绝境。

伯爵拿着军报,同时在议室地图上用小人示意。

他让长子扶他起来,仔细的研究了凯撒斯索纳与这起义军最后几天的缠斗。

伯爵的长子德洛华一脸喜色,思索片刻后说道:

“斯索纳这仗打的,真是半步都不白走,把起义军头领的所思所想算的精准无比。

这起义军的领袖,是一步错满盘皆输。

我要是起义军,肯定也会怀疑自己人里是不是有奸细,不哗变就怪了。”

伯爵扯了扯嘴唇,这次他并未让长子参与骑士团指挥。

德洛华一开始还不情愿,觉得是伯爵不想让他跟奥丁森分扯这块地。

后来主力跟起义军主力磨了一战,德洛华晓得凶险,才不埋怨了。

一旁的次子奥丁森对军队里的详细情况很了解,他知道这次指挥的功劳不全在斯索纳,但他可不会提醒德洛华。

伯爵与两个儿子商量了一下,打算下发指令将几千起义军就地坑杀。

骑士团继续往北,深入霍布斯王都,一个月之内将霍布斯残余的零星起义军清扫干净,再撤回康斯坦。

霍布斯郡在法理上并不属于他们可以踏足的范围,但现在这块肥肉没人来捡,谁都可以插一脚。

于是骑士团只能继续往北前进,说是清扫起义军,其实上就是向另外三个郡的势力宣誓主权。